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环保信用信息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2019-11-26 17:59 [ ] 浏览次数:

2017年7月26日,盐城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因大丰二场生猪养殖项目、扩能项目配套的废水处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环保“三同时”验收即投入生产、违反环评审批要求,利用沟渠向外环境排放废水及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收集、贮存、处置猪粪,造成河道污染等违法行为被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盐环罚字〔2017〕31号)。目前该企业已经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社会法人失信记录修复办法(修订)》的通知(盐信用办〔2016〕10号)、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盐城市社会法人环境信用信息修复办法(试行)〉的通知》(盐环办〔2017〕24号)要求,现申请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经盐城市环境监察局核查确认,拟对该公司进行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3日,联系电话:0515-866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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