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环保信用信息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2019-02-18 17:13 [ ] 浏览次数:

2017年9月4日,江苏安和焦化有限公司因利用灌溉渠将厂区废水排放至厂区南侧的社道河中等环境违法行为被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盐环罚字[2017]95号);2018年7月4日,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定期监测污染因子;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公开排污信息被市环保局行政处罚(盐环罚字[2018]43号)。

目前该公司已经履行处罚决定,整改了环境违法行为,根据关于印发《盐城市社会法人失信记录修复办法(修订)》的通知(盐信用办〔2016〕10号)要求,现申请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经市环境监察局核查确认,拟对该企业进行环保信用信息修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2月18日至2019年3月4日,联系电话:0515-88190718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