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就2019年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技术评估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9年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委托第三方技术评估。
二、项目简要说明
为加强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科学评估有关资金支持对象的合理性,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对2019年省级环保引导资金项目进行评估。现公开招标技术评估单位,提供专业咨询意见和服务,共同完成项目资金技术评估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投标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为本技术评估工作指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级(市级以上)环保专项资金技术评估的经验。
四、工作要求
按照省级环境保护引导资金项目的有关要求和规范,技术评估单位与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共同完成环保资金项目入库评估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一)组建评审专家组。技术评估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对本次环保资金技术评估专家的要求,在充分征求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意见的基础上,筛选组建专项资金技术评审专家组。
(二)开展形式审查。技术评估单位按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对申报项目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等进行形式审查。
(三)根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办法,组织专家开展项目符合性审查、申报材料审查、项目技术考核,判断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资金支持方向,审查确定项目的环保投资,审查包括污染物排放削减量在内的环境绩效。
(四)出具正式评估报告文件。
五、投标材料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环境影响评价乙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市级(市级以上)环保引导资金技术评估经验的证明材料;
(四)报价单。
六、评标办法
本服务项目报价采用“全费用报价”,投标报价均包括相关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所有费用。按照最终有效竞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投标候选人,合理低价中标。
经评审报价相同的投标候选人,由招标人自行确定投标人。
七、招标控制价
最高限价10万元。
八、投标地点及联系人
请投标申请人于2019年4月12日8:30至2019年4月18日5:30前,带齐投标材料到市政府行政中心726办公室报名并投标。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联系人:唐婷婷 联系电话:86660726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