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国省控大气监测站点“点位长”名单 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15 17:59 [ ] 浏览次数:

为贯彻国家、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以及省政府召开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大气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近期,我市公布了全市13个国省控大气监测站点“点位长”名单,明确各地政府(管委会)是辖区空气质量改善和“点位长”制度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环境空气质量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为分管责任人;站点所在镇(街道)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同志为直接责任人。

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关键之年,针对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形势,我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近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印发了大气污染防治“十二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涉及工业企业升级改造、施工道路扬尘控制、高污染车辆管控、油品及油气回收整治、餐饮油烟及农业面源等多方面整治,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多措并举,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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