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5-28 16:01 [ ]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环保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市局城南分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制定了《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5日

(联系人:局机关党委凌峰,电话:0515-86660716,邮箱:1814960341@qq.com)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

“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抓好中央和省、市委及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决策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对县(市、区)生态环境工作的指导,结合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现制定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省、市委工作部署,结合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和厅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有效服务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完成。

二、 主要任务

(一)检查相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结合省委、省政府和生态环境部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的相关要求,重点检查各县(市、区)环保局贯彻落实全省、全市生态环境工作会议和全面从严治党视频会议情况,了解年度工作打算、创新举措和工作中存在困难及对省厅和市局的意见建议。

(二)深入开展调研。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服务高质量发展”要求,结合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所暴露的体制机制漏洞、薄弱环节和当前基层存在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水产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危险废物处理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以及市局领导年度调研课题,确定一个调研主题,深入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企业开展调研,切实提出有分量的调研建议。

(三)积极开展帮扶。针对调研中基层反映的诉求和困难,想基层所想、急基层所急,及时有效帮助基层生态环境部门和企业解决1-2个实实在在的问题。

(四)组织带案下访。按照领导包案及带案下访工作要求,带案处置挂钩县(市、区)突出信访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化解在基层、感情融洽在基层。

三、工作方法

(一)成立工作小组。全局共成立11个工作小组(详见附表),分别由市局领导带队,成员2-3名组成,具体人员由带队领导确定。

(二)时间相对集中。“走基层,抓落实”活动全年相对集中两次,上半年活动6月30日之前结束,时间3天;下半年活动安排在10-11月份,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三)搞好挂钩对接。本次活动除了与县(市、区)环保局搞好对接,也要与若干企业搞好对接,要明确任务、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建立常态化挂钩和帮扶机制。

(四)注重上下联动。各县(市、区)环保局可根据市局要求,制定本单位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及“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走访调研活动取得实效。

(二)精心做好准备。按照市局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各工作小组要统筹安排工作,突出化工等重点行业和乡镇街道等重点部位,根据活动总要求,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时间、调研对象、行程安排、调研提纲等。主动与挂钩联系各县(市、区)环保局,沟通协调走访调研活动内容,该合并的合并,该简化的简化,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三)严格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十项规定,轻车简从,减少陪同,切实做到“三不”,即不扰民、不搞层层陪同、不接受特殊接待。

(四)做好活动总结。全面真实记录调研走访情况,撰写调研体会和收获,形成总结。活动结束后,于一周内将“走基层,抓落实”活动情况反馈局机关党委汇总。

附件: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走基层,抓落实”活动安排表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走基层,抓落实”

活动安排表

序号

姓名

联系单位

联络员

1

张步胜

开发区

朱志刚

2

孔令逸

建湖县

智原

3

王 海

大丰区

周宇

4

张玉国

射阳县

于长陆

5

马志军

城南新区

潘新宇

6

曹江林

亭湖区

姚建军

7

孙 霖

东台市

徐玉军

8

单广智

滨海县

张华林

9

王瑞涛

响水县

王兆军

10

王 彬

盐都区

袁志华

11

叶茂新

阜宁县

潘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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