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01月19日拟对海洋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1-19 16:47 [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01月20日至2020年01月3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璐

联系电话:0515-69083115 传真:0515-86663113,E-MAIL: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风电项目

射阳县

华能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能射阳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投资57.5亿元建设射阳海上南区H1#3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地点、建设内容、设施和规模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2、水环境:施工期船舶含油废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船舶施工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工程陆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罐车清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运行期风机检修含油废水收集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每次维护结束后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后运至岸上处理

3、海洋沉积物环境:严格做好施工期管理、监测工作,保护沉积物环境。

4、生态环境:针对海洋生态和鸟类等主要不利影响,施工期采取以下措施:(1)避免在鱼类产卵高峰期和鸟类迁徙、集群的高峰期进行施工;(2)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控制施工范围;(3) 规范施工操作,避开恶劣天气施工,保障施工安全和避免悬浮物剧烈扩散。(4) 建议对受施工影响养殖户采取适当的补偿;建设单位应制定并落实生态补偿方案。为减小对鸟类的影响,建议在风机上采用不同色彩搭配,促使鸟类产生趋避行为,降低撞击风险;开展鸟类观测;加强工作人员生态保护意识。

5、环境风险:主要环境风险包括施工期施工船舶碰撞溢油事故、风机损坏油料泄漏、海上升压站主变油泄漏、海底线缆及风机基础泥沙冲刷掏空风险,制定切实有效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应急管理与应急培训。

公众参与:采取张贴公告、媒体公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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