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4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0-12-24 17:13 [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士成0515-86663817 传真:0515-86663113,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

大丰、亭湖、盐南高新区

盐城市快速路网建设有限公司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盐城市快速路网有限公司投资60.1亿新建343国道大丰至盐都段建设工程,路线起自大丰城区西北角,站城大道互通向西,利用盐通高铁预留的U型槽穿越后跨越通榆运河、新长铁路、老204国道、串场河后于新刘庄镇北侧折向北,大致与串场河平行布线,于盐淮高速南侧折向西接入现状125省道,新建里程21.64km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该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申报的地点、建设内容、设施和规模建设,不得擅自改变。

2、水环境:施工期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施工机械、物料、泥渣、生活垃圾受雨水冲刷产生雨污水及混凝土拌和砂石料冲洗废水等、桥梁桩基水域施工造成水体浑浊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隔油、沉降满足回用标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营运期水污染主要为路面径流路面和桥面径流经收集接入市政雨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环境空气: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来自扬尘污染和沥青烟气污染。采取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材料堆场加盖篷布等措施,减轻施工过程对沿线大气环境的影响。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为汽车尾气,拟采取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养护等措施。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严格控制施工噪声,在敏感目标附近施工应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减少噪声扰民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建筑施工与夜间施工对场界处声环境影响显著,应加强施工作业时间的管理,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以保护施工区域周围的声环境。运营期间主要为交通噪声,应在接近敏感目标处设立禁鸣标志,建设单位应积极采取建设声屏障、安装隔声窗、铺设低噪声路面等措施保护沿线居民区等敏感目标。

5、生态:采取生态补偿措施,包括有肥力土层保护;施工场地恢复;临时防护措施。

6、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和制度。本项目事故应急预案必须与市、区的应急预案衔接、联动,并定期做好应急演练,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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