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01 17:19 [ ]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省级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工作办法》(苏污防攻坚指办〔2019〕31号)要求,盐城市水质不达标断面较多、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劣于Ⅴ类问题已整改完成,现予公示。

一、整改任务

2018年,我市不达标断面较多、主要入海河流水质劣于Ⅴ类问题被列入省《2018-2020年突出环境问题清单》。

二、整改目标

1、2019年底前,断面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2、2019年底前,主要入海河流水质消除劣Ⅴ类。

三、完成情况

1、考核断面。2019年,全市9个国考、34个省考以上断面水质达标率100%,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分别为88.9%(年度目标77.8%)、88.2%(年度目标79.4%),分别优于年度目标11.1和8.8个百分点,同比分别提升44.5和17.6个百分点。

2、入海河流。2019年,全市10个入海河流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达标率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断面比例为80%(年度目标60%),优于年度目标20个百分点,同比提升30个百分点。

四、整改结果

已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4月10日

受理单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汤磊

联系电话:0515-86660826。

联系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