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盐城市财政局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就其所需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委托第三方市级核验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委托第三方市级核验项目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预算价为(人民币):1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磋商预算价。
2、服务周期:
5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①结合各地排查工作报告组织现场核查,形成现场勘验记录,全面核实各地农村黑臭水体情况,并向市生态环境局出具针对各县(市、区)的核查意见。
②初步审核各地工作报告,并给出完善意见,并协同组织现场抽检查。
③根据各地上报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完成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数量统计汇总表、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单表、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情况统计表,并编制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报告。
6月20日前完成以下工作:
①按照《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中试点示范的筛选原则、示范类型和示范任务,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确定我市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区。
②对试点示范区报送的治理方案进行评审,对非试点示范县(市、区)编制的方案共同审核把关,并出具修改意见,直至符合送审省生态环境厅的相关要求。
③其它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相关的咨询工作。
3、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规范和标准提供服务并达到采购人要求,成果资料真实、及时、可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其他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或不接受);
(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接受或不接受);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参与盐城各县(市、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的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提供信息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9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盐都区西环路与东进路交叉口向西500米兆泉商务中心六楼,联系人:朱艳艳,联系电话:18066198320)购买磋商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时;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
响应文件接收及磋商地点:盐城市政府7楼东会议室(世纪大道21号)。
六、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4月10日上午10:00时;
(二)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盐城市政府7楼东会议室(世纪大道21号)。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___李琪___,联系电话: 18951555260;
招标人地址:盐城市府西路1号 ;
(二)代理联系人: 朱艳艳 ,联系电话: 18066198320;
代理机构地址:盐城市盐都区西环路与东进路交叉口向西500米兆泉商务中心六楼。
八、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九、本次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递交磋商响应文件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为现金),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
对于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