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6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7-06 15:58 [ ] 浏览次数: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7月6日—7月8日(3个工作日)。监督联系电话:0515-86668802,通讯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拟核准经营内容

拟核准有效期

1

江苏杰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核准经营类别:处置、利用工业渣盐:HW02医药废物(271-001-02,272-001-02,275-004-02,276-001-02)、HW04农药废物(263-001-04,263-002-04,263-004-04,263-006-04,263-008-04)、HW11精(蒸)馏残渣(261-009-11,261-017-11,261-018-11,261-026-11,261-029-11,900-013-11)、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1-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265-103-13)、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3-18)、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261-061-37)、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261-081-45)、HW49其他废物(900-041-49、900-042-49、900-046-49、900-999-49、900-000-49)

自2021年7月至2024年7月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