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市区2021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表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09-02 11:19 [ ] 浏览次数:

2021年6月,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市县切块部分)的通知》(苏财资环〔2021〕27号),下达我市市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2026万元,8月20日会同市财政局对资金分配,具体分配方案见附件。即日起进行公示,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9月1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联系人: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财审处

邮政编码:224001

电话/传真:(0515)86660730

邮箱:ychb726@163.com

附件:

盐城市2021年度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拟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地区

项目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与规模

企业申报投资额(万元)

核实环保投资额(万元)

拟分配资金(万元)

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下达文件号

1

大丰区

盐城市大丰区沪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沪城大丰产业联动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工程

用地2.731公顷主要用了沪苏大丰产业联动区内,工业及生活污水的一期规模是1万吨每天

7500

4188.48

1428

苏财资环〔2021〕27号

2

盐城市大丰区静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盐城市大丰区静脉产业园污水处理厂

面积30.5亩,一期处理规模为3000m3/天,二期规模为4000

9000

755

257

3

盐都区

盐城联益肠衣制品有限公司

污水处理设施改建项目

对现有污水池进行拆除、新建污水池、购置污水泵等设备、改进处理工艺。改建后处理规模为1000m3/d,处理工艺为:格栅+水力筛过滤+二级A2O(厌氧+兼氧+接触氧化)+二沉+消毒+深度处理。

1000

1036

341

合 计

5943.48

5979.48

2026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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