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69083813,传真:0515-86663113,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射阳县海洋生态修复项目 | 射阳县 | 射阳县农业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 | 拟在江苏盐城市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北二实验区、北三实验区内的射阳县双洋港南至运粮河岸段和港南垦区岸段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海堤生态化建设、退渔还湿工程和海岸线整治修复。其中双洋港南至运粮河岸段(项目北区),建设离岸潜堤5.378千米,抛石护坎6.115千米,退渔还湿面积约103.46公顷,整治修复岸线约5.5千米;港南垦区岸段(项目南区),海堤生态化建设长度约4千米,退渔还湿面积约201.54公顷,整治修复岸线长度约11.4千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严格按照《报告书》确定的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应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施工期间各项环境保护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努力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要从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出发,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安排施工时间和进度、划定施工范围,优化工程设计和施工方案,确保最大限度减少施工活动对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实验、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YS-2)提名地及缓冲区以及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带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尽可能减少地表扰动、植被破坏以及对鸟类生境的影响,施工营地等大型临时设施布置时应尽可能远离中国黄(渤)海候鸟栖息地(YS-2)、江苏盐城国家级珍禽自然保护区。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教育,施工期严格控制光源使用,尽可能减少强光对鸟类的影响。施工结束后应及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减缓对工程所在地生态环境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废水排入生态环境敏感区。施工期施工废水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相应标准后回用;生活污水用槽罐车抽运至射阳县新港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控制,采取设置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措施,严格控制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污染。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确保其在良好工况下工作。 (五)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与工艺,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施工期及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应纳入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并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七)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计划。 (八)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规范、高效的应急防控体系和制度,制定并完善项目应急预案。按照《报告书》及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各类事故风险的防控和管理工作,并定期做好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九)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完工之后及时办理环境保护设施的验收手续。 (十)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定期发布环境信息,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公众的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及时回应和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公众合法环境权益。 (十一)初步设计阶段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各项措施。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3月16日,我局收到来自广州珠湾人和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陆先生的意见信,我局于4月5日进行了电话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