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审查,拟作出同意盐城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扩建)设置申请,该排污口位于位于厂区西侧人工渠道处(坐标:E120°16′32.57′′,N33°27′47.60′′),为盐城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共用排污口,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尾水排放量为1.6万吨/天。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86660826、0515-8819082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8日
东台市丰羝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 污水排放总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 |
E120°16′32.57′′,N33°27′47.60′′ | 1.6万吨/天 | 连续排放 | 管道排放 | 一、2026年3月28日前。并管前,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尾水中常规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一级A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东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并管后,盐城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尾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8.75mg/L、氨氮≤3.75mg/L、总氮≤12.56mg/L、总磷≤0.39mg/L、氟化物≤4.375mg/L、总铜≤0.22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226.3吨/年、氨氮≤21.91吨/年、总氮≤73.37吨/年、总磷≤2.263吨/年、氟化物≤25.55吨/年、总铜≤1.278吨/年。 二、2026年3月28日后。盐城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东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A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4标准。盐城环保科技城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排放尾水中主要污染物浓度为COD≤30mg/L、氨氮≤1.5mg/L、总氮≤10mg/L、总磷≤0.3mg/L、氟化物≤0.656mg/L、总铜≤0.219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175.2吨/年、氨氮≤11.688吨/年、总氮≤62.304吨/年、总磷≤1.752吨/年、氟化物≤3.833吨/年、总铜≤1.278吨/年。 | 于2025年9月 28日至2025年10月1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