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假期结束后,大丰石化新材料产业园迎来化工企业及危废经营单位复工复产高峰。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优化营商环境,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紧扣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环办执法〔2025〕4号),创新推行“事前预防-事中服务-事后整改”全过程执法监管模式,推动企业环保合规与生产安全双提升。
事前积极预防,源头化解风险。针对排污许可证临期、自动监测数据超标、排放量超许可等风险企业,大丰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提前实施点对点预警,协助对接上级部门及时有效解决问题。同时,举一反三,引导园区其他同类企业自查自纠,从源头加强预防,消除违法隐患。
事中审慎服务,提升管理能力。大丰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邀请环保专家,详细解读《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口监测点位设置技术规范》(HJ1405-2024)等新规,确保企业掌握最新要求,不断提升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对涉及5类重点环保设施的相关企业,及时联合环保、安全专家在企业复工复产前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问题隐患。
事后跟踪整改,筑牢安全底线。联合属地政府,督促企业及时完成问题整改,充分做到防患于未然,治患于萌芽,筑牢化工园区环境安全底线。
下一步,大丰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将持续做好“服务型执法”实践,保障化工园区生态环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