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7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7 09:56 [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15-86663817,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吨美罗培南技改项目

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

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

江苏南大华兴环保科技股份公司

为适应市场的需求、抵御市场风险,通过技改提高美罗培南产品质量,进一步提升美罗培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江苏汉阔生物有限公司拟投资7193.32万元,对现有年产100吨美罗培南项目进行技术改造。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你公司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不断加强工艺技术革新,如存在优于二氯甲烷效率的溶剂应及时进行替代。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依托现有初期雨水池,严禁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雨水管网。严格按照《报告书》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各类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达到园区接管标准后,通过专用明管排入滨海艾思伊环保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园区集中供热。有组织废气颗粒物、VOCs、氯化氢、二氯甲烷、甲醇、乙酸乙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噁英类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相应限值要求;N,N-二甲基甲酰胺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限值要求。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中限值要求;二氯甲烷、甲醇、乙酸乙酯、N,N-二甲基甲酰胺执行《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限值要求;颗粒物、非甲烷总烃、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限值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和表2限值要求。厂内无组织VOCs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2-2021)表6限值要求。废气处理系统应配备备用装置或与生产装置同开同停,规范操作规程,杜绝废气事故性排放。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原料仓库、储罐区、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及管线、危废暂存库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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