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3-28 08:22 [ ] 浏览次数:

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将拟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28日—4月2日(3个工作日)。监督联系电话:0515-86668802,通讯地址:盐城市盐都区府西路1号。

序号

企业名称

拟核准经营内容

拟核准有效期

1

盐城大丰丰博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收集、贮存、利用、处置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199-08(不含油泥)、900-204-08、900-209-08、900-214-08、900-216-08、900-217-08、900-218-08、900-219-08、900-220-08(不含多氯联苯类变压器油)、900-249-08(不含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50000吨/年。

2025年4月至2026年1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