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1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15-86663817,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江苏十月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农业资源再利用循环产业化项目(二期年出栏生猪2万头) | 东台市溱东镇鲍庄村 | 江苏十月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 | 项目收购东台市国兴生态养殖场及个体养殖场现有养猪场地,现有猪舍25间、1间药品库、1间冷库和1间辅助设施用房。厂区内配套相应的新技术应用设施设备、完备的防疫消毒系统、自动供料系统、粪污收集装置等,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出栏20000头生猪规模。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混入雨水管网。项目养殖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厌氧发酵系统(匀浆池+厌氧发酵罐+黑膜厌氧发酵池+沼液池)处置达《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2025)要求后还田利用,应配套建设储存、输送、浇灌等设备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物料储运、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硫化氢、氨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臭气浓度执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表7标准。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罐、沼液暂存池、事故罐、匀浆池、危险废物暂存间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对养殖区(猪舍)、饲料储罐、一般固废库、病死猪储存间等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本项目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病死猪委托具有畜禽无害化处理资质的专业企业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已按照相关要求开展了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