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生态环境“双微”推广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21 10:33 [ ] 浏览次数:

为广泛宣传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持续提升“盐城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生态环境‘双微’推广服务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盐城生态环境“双微”推广服务项目

项目内容:“盐城生态环境”微信、微博平台为期一年的日常运维、内容更新、产品制作、互动引导及影响力推广服务,确保年阅读量超100万。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此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查询结果为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询价文件获取

本项目不发放纸质询价文件,本公告即为询价文件。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理解本公告全部内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6年1月26日15:00(北京时间)前。

提交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4楼492室。

提交要求:

响应文件应包含正本1份,副本3份,并密封包装。

响应文件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3)资格声明函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体现公司业绩的证明材料(如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优先考虑具备政府单位同类项目业绩者);

(5)简要服务方案;

(6)详细报价单(须包含服务总价及明细,并加盖公章或签字)。

五、评审及成交原则

评审小组将首先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后续评审。

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候选人。

在全部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候选人。

若出现两家及以上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报价时,将优先考虑具备同类项目业绩的供应商。

六、联系方式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人:段先生

联系电话:0515-86660290

七、其他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本次采购活动如有疑问,请在公告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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