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3月4日拟对龙冈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6-03-04 08:47 [ ]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审查,拟作出同意龙冈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申请,该排污口位于皮岔河与西冈河交汇处下游约2.05km(坐标:E120°01′57.56″,N33°23′48.38″),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尾水排放量为2100吨/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0mg/L、氨氮≤1.5mg/L、总氮≤10mg/L、总磷≤0.3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22.995吨/年、氨氮≤1.150吨/年、总氮≤7.665吨/年、总磷≤0.230吨/年。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86660826、0515-8819082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4日

                                                       龙冈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污水排放总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

E120°01′57.56″,N33°23′48.38″

2100吨/天

连续排放

管道排放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于2026年2月 5日至2026年2月12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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