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明确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入河(湖)排污口审批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审查,拟作出同意龙冈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新设)设置申请,该排污口位于皮岔河与西冈河交汇处下游约2.05km(坐标:E120°01′57.56″,N33°23′48.38″),排放方式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尾水排放量为2100吨/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为COD≤30mg/L、氨氮≤1.5mg/L、总氮≤10mg/L、总磷≤0.3mg/L,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22.995吨/年、氨氮≤1.150吨/年、总氮≤7.665吨/年、总磷≤0.230吨/年。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86660826、0515-8819082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3月4日
龙冈工业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 污水排放总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 |
E120°01′57.56″,N33°23′48.38″ | 2100吨/天 | 连续排放 | 管道排放 |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 于2026年2月 5日至2026年2月12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