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3 10:25 [ ] 浏览次数: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编制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50万元。

3、服务内容:明确污染减排思路,细化减排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措施,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十四五”污染减排。主要包括:(1)开展调研。筛选并核实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分布和治理情况等现状;(2)技术研究。对照《“十四五”污染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工作要求,开展减排措施可行性、减排量可达性等方面技术研究,初步提出全市“十四五”污染减排目标、重点任务、减排项目类型等;(3)上下衔接。结合各地污染减排方案,采用“两上两下”方式确定各县(市、区)“十四五”减排目标、重点任务、减排量和减排项目清单,并依托排污许可、生态环境统计等数据平台进行审核对接。(4)形成成果。编制《盐城市“十四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规划》,包括减排具体措施、减排项目清单等;将最终确定的“十四五”减排目标、重点任务、减排项目按年度进行分解落实,涉及固定污染源的与排污许可做好衔接,确保减排目标落到实处。

4、质量标准:符合招标人验收标准。

5、项目实施时间(工期):

(1)2022年5月底前,完成规划初稿;

(2)2022年7月底前,完成上下衔接;规划文本初稿通过专家技术初步审核。如未通过审核,扣减合同款项5%。

(3)2022年8底前,提交规划文本送审稿;通过专家技术审核。如未通过审核,扣减合同款项5%。

(4)2022年9底前,提交规划文本审批稿;根据审批情况并完成修改后,提交规划文本印发稿。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经营范围包含环境咨询内容;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参加本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1月23日8:30至2021年11月29日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凭【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姓名、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或截图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发至邮箱1554918357@qq.com ,方可获取招标文件。发送电子邮件后请即刻电话告知代理公司(联系人:肖轶; 联系方式:18252038009)查收并确认,因电子邮件发送失败等原因造成代理公司未收到电子邮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上述预留电子邮箱发出,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及时查收并回复确认收到或点击回执。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日15时00分00秒;

2、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日15 时00分00秒;

3、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楼东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进行评定;报名时不进行报名资料的任何审查,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资格。

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季健成            联系电话:0515-86660822

代理机构:肖轶            联系电话:18252038009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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