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7月22日拟对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建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22 17:09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行政机构职能调整有关规定,经审查,拟作出同意滨海县港城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扩建申请,尾水排放量增加至7.6万m3/d,经现有排污口排放。具体位置为东经119°49′50″、北纬33°57′13″。已建厂区尾水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扩建厂区尾水中COD、氨氮、总磷出水水质达到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TN执行10(12)mg/L排放标准,其余指标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公示期为2022年7月22日至8月1日。

联系人:刘昊,联系电话:0515-86660826、0515-8819082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新都街道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射阳春蕾麦芽有限公司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污水排放总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总量与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

地理坐标:东经119°49′50″、北纬33°57′13″。

7.6万m3/d

连续排放

明管排放

已建厂区尾水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扩建厂区尾水中COD、氨氮、总磷出水水质达到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TN执行10(12)mg/L排放标准,其余指标执行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

于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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