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高颜值”,成就盐城“好气质”

发布日期:2024-10-28 10:18 [ ] 浏览次数: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卫蓝天碧水、守护绿地净土,一体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区和美丽盐城建设,推动环境保护从“治标”向“治本”转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走在全省前列,为奋力开辟“强富美高”新盐城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省攻坚办、省生态环境厅连续四年发来贺信,充分肯定我市治污攻坚成效。

市委、市政府把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研究会办、现场督办,各地、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攻坚,建立健全区域流域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在全省设区市中率先开展绿色发展评估和生态环保地方立法工作,在全省首家挂牌成立“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联络室”,一大批关系民生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普遍提高。

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我市坚持“控扬尘、治臭氧、抓减排、强执法”,强化市县同治、部门联动,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加大重点行业污染整治,为环境减负,为生态增容。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32,连续八年列全省第一,在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的月度排名中多次保持前列。今年1至9月,全市PM_2.5平均浓度为28.5微克/立方米,全省第四;优良天数比例为83.9%,全省第一。

巩固提升水环境质量。我市聚焦全优Ⅲ目标,坚持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三源”同治,定向监测、精准溯源、靶向整治。重点推进生活污水、养殖粪污、“六小”行业、农村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等五个方面治理。加大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和重点断面水质攻坚力度,以30条国省考断面所在河流为重点推动全市域美丽河湖建设,按照“十无”和“五个全覆盖”要求组织对51个国省考断面所在河流开展排查整治,制定水质攻坚方案,分类落实治理管控措施。切实推动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全市17个国考断面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提升17.6个百分点;全市51个省考及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提高7.8个百分点;全市21个主要入海河流断面全部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比例为100%,同比提升19个百分点;全市13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为100%。

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我市全面启动“无废城市”建设,推动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纳入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行管理。积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源头防控,全面完成103个高风险遗留地块制度性风险管控,推动列入江苏省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4个地块完成管控和修复。全市重点建设用地、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连续四年实现“双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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