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五部门联合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

发布日期:2024-10-08 09:10 [ ]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推动改进行业作风、增强专业素养、提高服务能力,严厉打击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4年9月25日印发《盐城市深入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方案》,五部门紧盯目标、任务及工作要求,紧扣时间节点和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从深挖彻查各领域违法案件线索、狠抓问题整改情况复核复查、深入开展移送案件“回头看”等方面开展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专项整治行动以严厉打击生态环保监测监控数据造假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入点,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环评文件编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等七大领域开展排查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拓宽弄虚作假信息来源,提高打击整治工作成效,现将举报方式公布如下,希望广大群众积极举报相关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提供相关线索。整治期间(截至2024年11月30日)设立举报固定电话:0515-89087304;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工作日每天8: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经查实的举报线索将严格对照《盐城市保护和奖励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人的实施细则(试行)》规定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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