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11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号 | 项目名称 | 发文时间 |
1 | 盐环表复〔2024〕6号 | 关于《西冈河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2024年11月14日 |
附件:盐环表复[2024]6号关于《西冈河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0515-69083115 传真:0515-86663817
五、电子信箱:ychbjgc@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