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行政机构职能调整有关规定,经审查,拟作出同意东台市碧之源搬迁改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排污口位于串场河西侧(五烈河与串场河交叉口上游60m处),坐标:东经120°17′43.406″,北纬32°51′18.349″,设计排污能力44000m³/d,出水水质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11日。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86660826、0515-8819082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日
东台市碧之源搬迁改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 污水排放总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 |
地理坐标为: 东经120°17′43.406″,北纬32°51′18.349″ | 44000m³/d | 连续排放 | 明管排放 | 出水水质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 | 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