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3月1日拟对东台市碧之源搬迁改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01 09:56 [ ]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函〔2022〕17号)、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以及行政机构职能调整有关规定,经审查,拟作出同意东台市碧之源搬迁改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排污口位于串场河西侧(五烈河与串场河交叉口上游60m处),坐标:东经120°17′43.406″,北纬32°51′18.349″,设计排污能力44000m³/d,出水水质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日至3月11日。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86660826、0515-88190826,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1日

东台市碧之源搬迁改建工程项目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污水排放总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公众参与

地理坐标为:

东经120°17′43.406″,北纬32°51′18.349″

44000m³/d

连续排放

明管排放

出水水质执行江苏省《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表1中的A标准。

于2024年2月6日至2024年2月1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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