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生态环境局:勇当“碳”路先锋 推动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24-04-15 09:25 [ ] 浏览次数:

滨海生态环境局将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的8方面43项具体任务,立足滨海生态环境保护实际,组织开展污染防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坚决扛起美丽盐城建设政治责任。

一是突出重点管控,推动空气环境质量“保稳争优”。强化空气质量预警,及时响应预警信息,科学统筹协调,及时处置各类大气问题。通过走航监测等手段,及时调整执法方向和重点,快速化解高值点位。聚焦扬尘精细治理,加大巡查力度,全面落实在建工地“六个百分百”防尘措施。科学调整雾炮车等作业设备作业频次,对主次干道进行全覆盖“湿扫降尘”。制定204国道滨海段等重点路段交通拥堵治理方案,减少机动车尾气对环境质量影响。加大企业源头治理,加快推进118项年度治气项目,确保一季度完成率总体超序时20%,5月底前超序时60%。持续推进光大固废等5家排放大户开展“友好减排”,对全县35家二类以上汽车维修点开展排查,对治理设施不正常等行为严格查处。

二是突出设施建设,推动水环境质量“治本提质”。强化污水管网建设,督促相关部门配备工作专班,全面摸排县城管网建设情况,制定主城区污水全量收集实施方案,明确实施主体、责任人、完成时限及资金保障渠道,倒排工期,确保2025年年底前实现县主城区污水全量收集。推进重点河道水环境治理,在加密监测和溯源分析基础上,针对民便河、翻身河等河流存在的问题,落实属地责任,开展问题清单式整改销号,确保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强化面源污染整治,加快推进重点断面沿线养殖池塘生态化改造和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切实减小农田退水对河道影响。推进粪污处置协议签订,持续提升县内2个畜禽粪污处理中心效能。

三、突出督查推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责任落实。在县污防指办现有人员基础上,再从成员单位抽调8名精干人员,补齐补足县污防指人员力量缺口,全面强化污防指办统筹协调、督查曝光工作职能,确保做到每10天督查调度1次,每月会办协调1次、通报曝光1期。对推进工作不力、治理成效不明显、排名靠后甚至下滑的大气点位和水质断面,加大曝光频次,对未落实有关措施造成严重影响的,严格依规追究责任。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