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5日-6月11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6-18 10:18 [ ] 浏览次数:

一、2024年6月5日-6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环评批复

发文时间

1

盐环审〔2024〕4号

关于《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4年6月5日

2

盐环审〔2024〕5号

关于《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5万吨/年水性/高固体份高分子合成树脂及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4年6月11日

附件:1、盐环审〔2024〕4号关于《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达标尾水排海工程(海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2、盐环审〔2024〕5号关于《德纳化工滨海有限公司5万吨年水性高固体份高分子合成树脂及固化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0515-69083115传真:0515-86663113

五、电子信箱:ychbjgc@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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