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27日-12月9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12-11 08:22 [ ] 浏览次数:

一、2025年10月27日-12月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盐环审[2025]55号

关于《亿光年高分子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PVB特种树脂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1月24日

2

盐环审[2025]56号

关于《阜宁县鑫亚船舶修理有限公司船舶拆除建设项目(年拆解10万轻吨船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1月25日

3

盐环审[2025]57号

关于《江苏科维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不锈钢超洁净管(阀门、管件)制造项目(年产30万件阀体和20万米不锈钢管道)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2月4日

4

盐环审[2025]58号

关于《盐城市隆茂环保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200吨塑料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2月4日

5

盐环审[2025]59号

关于《盐城恒际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光学覆膜材料项目(年产2300万平方米新型光学覆膜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2月4日

6

盐环审[2025]60号

关于《江苏瑞科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吨艾多沙班原料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2月4日

7

盐环审[2025]61号

关于《上海玻璃钢研究院(滨海)有限公司大型海上风电叶片规模化生产项目(年产大型海上风电叶片780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2月5日

8

盐环审[2025]63号

关于《东塘河-渔深沟治理工程(建湖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12月8日

附件:2025年10月27日-12月9日审批决定.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0515-69083115 传真:0515-86663817

五、电子信箱:ychbjgc@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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