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射阳生态环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多措并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生态环境保护和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提升能力,强化执法规范建设。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充分发挥局党组作用,将法治建设全方位融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党组会前学法制度,通过领导干部领学、宣讲解读和研讨交流等形式,增强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落实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事项公示制度,生态环境保护权力事项通过“江苏政务服务”主动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息“双公示”率达100%。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核、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使用移动执法平台,全过程录入执法业务管理系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规范处罚流程。对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调查取证、法制审查、文书制作送达、听取陈述申辩、组织听证、集体会办、申请强制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办理。聘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对疑难复杂案件及各类合同、规范性文件进行指导会商,有效消除法律风险。
普法赋能,深化环保法治理念。多元宣传造氛围。以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结合志愿者服务活动,集中开展环保普法宣传。同时,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动态,拓宽宣传渠道。组织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企业活动,推动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主题普法促发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将普法贯穿执法检查、培训、信访、审批各环节,深化生态环境法治教育。深入企业,通过业务指导、案例剖析、释法说理等方式,普及法律法规与生态环境相关政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与公众参与积极性,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依法履职,守护生态环境质量。积极开展大气环境质量“首季争优”“春夏攻坚”、重点行业集中整治、重点园区(企业集群)工业企业执法监管、年度治气工程推进、扬尘清零、餐饮油烟、烟花爆竹和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控扬尘、治臭氧、抓减排、强执法”治气工作路径,完成市下达县年度145个大气工程项目。2024年底,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29.4微克/立方米,优良率为89.3%,均达高质量考核年度目标,并且优良率全省第一。深入开展国省考断面水质保障提升行动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认真落实近岸海域“一河一策”总氮治理管控方案,完成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做好海水养殖和直排海污染源的日常监管。2024年1-12月,射阳河闸、黄沙港闸、新洋港闸3个国考断面和运棉河闸、利民河闸2个省考断面水质均为Ⅲ类,射阳河明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为Ⅲ类,近岸海域水质状况良好。
积极作为,推进损害赔偿落地。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行政处罚同步开展的“一案双查”模式,即在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阶段,同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通过事前磋商、事中和事后监督管理,达到赔偿效果。2024年,首次尝试以劳役代偿、志愿宣传公益服务等方式履行义务赔偿责任。通过磋商,促进当事人主动采取赔偿或替代修复方式来减轻违法行为产生的危害后果,一方面有效化解赔偿义务人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通过赔偿义务人亲身参与环境治理,树立生态环境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了对环境问题的关注和参与度,也形成了全社会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2024年度,共启动30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涉及赔偿金额17.74万元。
严格执法,筑牢环境监管防线。强化安全生产。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处置、废弃危化品处置、重点环境治理设施企业、核与辐射、饮用水源地等各类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组织年度安全生产宣讲培训活动和“送法入企”宣传活动,强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信访化解。坚持源头预防,全面深入排查环境信访突出问题及各类环境矛盾纠纷,对每一件信访件均明确包案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办结时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24年度受理的环境信访件,均全部办结,未出现预警和超期办理情况。
服务提效,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执法监管刚柔并济。充分利用在线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执法和非现场执法方式,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干扰。通过优化执法流程,落实正面清单管理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积极推行柔性执法理念,对某公司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董某从事畜禽规模养殖未及时收集贮存粪污等8个符合相关情形的案件,依法作出“轻微处罚”决定。审批服务规范贴心。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对重大建设项目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公示、优先审批”,畅通绿色审批通道。2024年度为信达LED、恒泰新能源高纺园集中供热、水溶易废水处理、艾吉斯脐带缆等全县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落户提供高效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