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7 11:15 [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6月17日至2025年6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515-86663817,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氧产品品质提升及工业氮气管道技改项目(氧产品品质提升项目)

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特钢新材料产业园(南区)

盐城盈德气体有限公司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大丰港特钢产业园现状,盐城盈德计划对现有空分装置进行技改,升级部分氧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二)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厂区给排水系统。冷凝水、循环系统冷却水定期排水回用于绿化。

(三)项目设备均使用电作为能源。分馏过程释放的污氮气依托现有20m高排气筒排放。

(四)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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