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7-22 17:41 [ ] 浏览次数:

一、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盐环审〔2025〕37号

关于《328省道阜宁段改扩建工程(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5年7月15日

2

盐环表复〔2025〕6号

关于《江苏丰华公司年产500吨氟噻草胺吡氟酰草胺悬浮剂等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年7月16日

附件: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批复审批决定.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0515-69083115传真:0515-86663817

五、电子信箱:ychbjgc@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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