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69083815,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盐城市丰氧气体有限公司工业气体、医用氧储存分装项目 | 大丰区 | 盐城市丰氧气体有限公司 | 江苏仁宇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盐城市丰氧气体有限公司拟在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大丰经济开发区北区润和路西、亚进机械北地块建设工业气体、医用氧储存分装项目,项目建成后全厂年分装销售分装销售液氩0.3万吨、高纯氩0.15万吨、液氧0.3万吨、医用氧0.1万吨、高纯氧0.02万吨、液氮0.1万吨、食品级氮0.1万吨、二氧化碳0.4万吨、食品级二氧化碳0.2万吨、丙烷0.36万吨、高纯氦1.2万瓶、混合气3万瓶、标准气0.3万瓶、压缩空气1万瓶、灌装IG541、IG100、二氧化碳、七氟丙烷消防气体3万瓶。 | (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 (二)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改造厂区给排水系统。严格按照《报告表》确认的废水处理工艺对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达标后接管盐城市大丰区恒泰水务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三)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项目罐区、充装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无组织排放,罐区采用压力罐并设置气相平衡系统,充装车间采用密闭管道输送并加强车间通风。厂界VOCs(参照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要求。 (四)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五)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罐区、分析化验楼、应急事故池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环保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 (七)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对策,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和设备,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依托现有20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收集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万一发生突发性事故,确保事故废水不进入外环境。 (八)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报告表》《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等要求,形成企业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组织实施日常自行监测。 (九)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应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