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3-23 09:37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7日至5月8日,市委第四巡察组于对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进行了巡察,并于7月18日进行了反馈。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将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对标《关于做好八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党组书记坚决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部署、带头督办、带头落实,党组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办”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细化举措攻坚,狠抓整改落实。先后四次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召开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论述,讨论研究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凝聚整改共识,细化整改举措,制定《中共响水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对照反馈的问题,逐条拆解梳理,明确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形成动态管理台账,实行“整改、督查、会办、问责”闭环管理。

(三)坚持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效。结合整改工作修改完善第一议题、保密工作、财务管理、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度7项。始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有机结合,以问题整改推动制度完善,以制度建设固化整改成效,持续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提升履职能力、规范工作运行的动力,确保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常态长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理论学习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2025年以来召开的19次党组(扩大)会议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全年中心组学习12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等,持续推动理论武装走深走实。

2.关于“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缩审批时限,2025年以来受理的32件环评审批文件平均完成时限20天,全部在法定30日内办结。

二是探索审批模式改革,实施3个项目“两证审批合一”、2个光伏项目“打捆”审批。

三是成功帮助2家企业完成申报“环保贷”,相关项目通过省级审核纳入“环保贷”项目储备库。

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年度生态环境专项保护资金分配方案,推动项目单位加快实施,提高资金规范质效。

3.关于“水污染防治工作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完成年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持续推进农村污水设施问题的排查与整改,完成陈家港等5处农污设施改造施工。工业污水监管效能显著提升,综合运用在线监控、监督性监测、现场检查等手段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查处企业超标排放行为。

4.关于“践行执法为民理念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围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制定《响水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无“工单”不执法,优先采用非现场检查方式,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查一次”执法,减轻企业迎检负担。

二是组织污染源在线监控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环境执法人员及企业环保设施运行人员的业务能力。建立执法人员上讲台的长效学习机制,提升依法行政和案件办理水平。

5.关于“环境信访调处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信访调处全流程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访事项“三个第一时间”即“第一时间受理确认、第一时间调查处置、第一时间答复反馈”的工作要求,同步开展信访问题后督查,高效回应群众合理环境诉求,信访总量得到有效压降。

6.关于“应急处置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全局执法人员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专题培训,提升执法队伍应急处置专业素养。

二是补齐应急物资短板,完成环境应急等应予更换和应急实际需求的共7类43个品种应急物资的更新与验收。

三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通过物资更新、培训演练双管齐下,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与协同配合水平。

7.关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精准”问题的整改。

加强安全意识与能力建设,特邀省级应急管理专家组织2次环境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及重点企业环保负责人参训。通过专家抽查与非法倾倒固废全面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排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

8.关于“保密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组织专题学习,制定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专人负责保密工作,规范涉密文件登记保管,强化培训教育,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保密意识和防范能力。

9.关于“主体责任压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印发《中共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党组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定期召开全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党组书记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研究部署、督查问效,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开展廉政教育谈心谈话。各支部每半年讲一次廉政党课,各支部纪检委员每半年开展一次履职“双报告”。

三是以“水润初心・共响生态”党建品牌为引领,制定落实全局党建工作计划,丰富党建活动内涵。

10.关于“监督责任虚化空转”问题的整改。

贯彻落实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要求,排查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者轻微违规违纪行为。从制度上明确党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局党组会议,定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尤其是廉政风险较大的关键岗位,从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

11.关于“形式主义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

持续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行动,坚持“非必要不发文”原则,严格控制发文规格、数量和篇幅,对文件内容严格把关。2025年,印发各类通知类文件同比减少27%,简报类信息报送量压减30%以上。

12.关于“懒政现象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

2025年以来组织7批环评单位及局工作人员参加部、省、市层级的环评业务培训,切实增强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强化环评评估质量的把控,由局职能科室对所有环评报告表开展质量复核。对环评报告表开展多轮复核,确保内容合规准确。对已审批项目开展“回头看”,避免共性问题在新项目审批中重复出现,构建全流程高质量管理机制。

13.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及时完善局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申报审批后用车原则,规范使用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环境监测等业务用车按规定派车。

14.关于“监督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局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审批管理,强化审批流程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相关审批事项的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响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

二是严格执行《响水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细则》等要求,强化公务接待审核把关,明确无公函一律不予接待、报销,从源头杜绝接待监管风险。

15.关于“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不当”问题的整改。

规范专项资金使用,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加快资金分配进度,2023年以来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已经及时分配到位。

16.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固定资产处置的审批程序,强化过程监督,提升资产管理的整体水平。根据资产流失情况,对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谈话提醒。

17.关于“采购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研究制定并严格执行《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细化合同条款,签订的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18.关于“采购验收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响财购〔2025〕2号文件要求及采购文件的规定,坚决执行“先验收,后付款”原则,杜绝使用废止、过期标准,强化责任意识和规矩意识,规范履职。

19.关于“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招标代理公司的准入退出制度。

20.关于“党组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局党组议事规则召开局党组会议,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提请研究事项,会前征求意见,会上充分讨论,确保决策合法合规。从制度上明确党建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列席党组会议行使监督职责。规范会议记录,做好存档管理,确保有据可查。

21.关于“领导班子分工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合理优化局领导班子分工,结合班子成员任职调整和工作需要,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

22.关于“党建工作不重视”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2025年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定期专题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党支部书记每半年向党总支汇报一次党建工作,规范党组织活动记录,及时整理归档相关活动、会议记录。

2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党内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积极展开自我批评与互相批评,批评时坚持实事求是、开门见山,直指问题本质,真正达到“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各支部按规定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明确会议主题、流程和要求,确保参会率和会议质量。各支部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监督。

24.关于“党建基础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换届选举要求,明确人员资质,提前选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党员担任计票人、监票人,保证选举工作规范操作。

二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和记录,严禁以非规范形式进行表决,保障党内民主决策的严肃性、有效性,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组织生活的制度权威。

三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规定,所有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25.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涉及被推荐人、考察对象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人员,全程回避,不得参与会议讨论、表决,不得承担会议记录工作。启动干部提拔任用程序前,严格执行任职条件预审制度。

26.关于“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干部队伍配置,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合理调配统筹使用人员。

二是对全局干部职工的年龄、学历、专业结构等开展分析研判,摸清编制空缺情况,空缺岗位优先招录、选拔专业对口人员,充实环保力量。

27.关于“机构编制规定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对相关科室进行归并,对涉及机构负责人职务名称的表述,进行合法性审查。

28.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4蒸吨/小时以上生物质锅炉未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问题涉及响水的12台锅炉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上级验收。

29.关于“巡视、审计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025年度PM2.5平均浓度32.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6.4%,改善幅度位列全市前列。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生态红线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与自然资源、水务等部门联合联动,强化自然保护区巡查监管,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生态红线内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饮用水源地监管,定期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到位。对2024年通榆河清水通道维护区1公里范围内隐患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相关问题整改到位。

2.关于“生态环境监测监控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开展监测技术培训,提升监测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仪器设备硬件建设,做好监测设备标准化,努力降低委外监测的占比率。

持续督促相关企业安装用电监控设备并联网。

3.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不力”问题的整改。

开展餐饮油烟问题专项整治,联合相关部门和属地对县城范围内餐饮单位油烟净化设施开展检查,重点治理餐饮单位设施运行不正常、烟气混排、露天烧烤等行为,督促相关餐饮单位整改到位,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油烟扰民问题。

4.关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失职失察”问题的整改。

持续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响水县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要求,联合镇区、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全面系统排查整改废物违规收集、贮存、非法倾倒处置等突出问题。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确保相关交办、反馈问题通过现场验收销号。    

5.关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群众期望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对接,推动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成效,进一步督促温氏养殖小区的升级改造。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规模养殖项目执法检查,加大对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日常监管。

二是开展畜禽养殖项目环评审批政策的宣传,督促相关畜禽养殖企业办理环评手续。对需登记备案的项目帮助办理备案手续,对需报批环评的项目指导企业开展环评报批工作。

6.关于“领导班子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围绕“环境质量争前列、服务发展争排头”目标,确立“各项工作、各项指标在全市抬高定位、力争前位”导向,强化理论武装与能力建设,健全决策执行机制,狠抓作风整顿,激发班子成员担当作为、以上率下的内生动力,切实将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全面巩固提升整改成效。

(一)狠抓问题整改闭环。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常态化开展“回头看”,健全长效机制防止反弹回潮;对需长期整改的事项,细化阶段性目标,定期调度推进,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持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建工作与生态环保业务同频共振。

(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常态化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加大“第一种形态”运用力度,筑牢廉洁自律防线;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四)提升履职担当能力。聚焦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核心目标,持续加强职工专业培训,优化队伍结构,健全执法监管、信访调处、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全力破解污染防治、项目审批、助企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推动生态环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6883571;邮政信箱盐城市响水县双园路391号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xssthjj@163.com。

中共盐城市响水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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