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5年4月8日至6月13日对滨海生态环境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7月18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是及时组织推进,压实整改责任。对巡察反馈的43个问题先后5次专题研究会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方案,经征求市巡察办、市局挂钩领导和市局机关党委意见建议后,最终确定整改措施131条。同时,成立滨海生态环境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每月召开党组会,专题调度会办整改情况,各分管条线汇报牵头的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严格按照序时推进。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3个问题完成整改(基本完成整改)38个,131条整改措施完成整改(含基本完成)123条,修订(制定)《中共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12项,追缴清退违规发放的独生子女费、奖金等共计2155元。
三是坚持见人见事,强化执纪问责。局党组在组织整改过程中,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16个问题涉及的25人次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处理,其中责令书面检查2人次、批评教育3人次、提醒谈话20人次。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蓝天保卫战管控不严密”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控大气污染“四常量两变量”。完成22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33家铸造企业整治、7家大气排放大户友好减排工作;常态化监管建成区重点区域餐饮油烟,建立大气站点周边餐饮单位管控清单;通过“人防+技防”“线上+线下”双渠道开展秸秆禁烧工作;提前部署抓好元旦、春节等重点节日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2025年我县PM2.5日均浓度为30微克每立方米,完成市定年度考核目标。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完善督查通报。2025年6月10日组织召开全县大气会办会,下发大气管控分工表;9月10日再次召集各相关部门、街道主要负责人会办,强化扬尘分工、管控要求,对相关扬尘问题进行通报。
三是严查违法企业,形成执法震慑。开展常态化执法行动,对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信用惩戒体系,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新正建材等3家企业目前已加强自身管理,对物料及时覆盖,场地及时洒扫,整改以来未接到周边群众关于该3家企业扬尘问题的信访举报。
2.关于“净土保卫战推进不坚决”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已完成整改的省委巡视、市委巡察涉及土壤污染的问题,开展全面“回头看”工作。按照年度工作安排,落实11家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隐患排查,除2家长期停产暂时不做隐患排查外,剩余9家重点监管单位已全部完成隐患排查报告编制并完成整改。
二是持续开展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处置行动,2025年累计排查发现东海大道、海滨大道等27处非法倾倒、堆放固体废物共约2615吨,全部完成整改。
三是加强土壤地下水环境监管工作。督促32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除3家长期停产暂时不做外,剩余29家已全部完成。督促沿海工业园开展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工作,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报告、风险评估报告、模拟预测报告、风险管控方案已完成评审。
3.关于“落实绿色低碳发展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已对列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7家企业完成了审核验收工作。推动沿海工业园区做好园区整体审核试点,于11月份完成了审核验收工作。
二是对全县33家铸造企业进行“回头看”,对每家企业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33家铸造企业综合整治全部完成。
三是开展园区VOCs深度治理。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清单中18家企业涉及的32个VOCs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全部完成。园区内重点涉VOCs企业均已安装了废气自动监测监控设备。
4.关于“服务企业成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逐一对接苏威、九通、景程、盛宏、飞锦达5家铸造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推动全县铸造企业依法办理环保手续。目前,苏威等5家铸造企业均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
二是针对重大项目,建立重大项目服务信息卡,定期调度企业环评审批进度,提升主动服务意识。经与市局汇报沟通,为天能公司重新报批环评报告,于2025年6月19日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批复,并于2025年11月15日取得验收意见。
5.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进度缓慢”问题的整改。
对照市级“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清单,滨海县涉及的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中心试点等项目均已按时完成。
6.关于“环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有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审批衔接,严惩失信环评单位。暂停江苏颢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滨海开展环评业务半年,后续对环评单位编制质量情况持续加强管理。
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环评单位报送的环评报告实行首稿质量考核打分,实行全流程调度并进行政府网站半年一公示,杜绝环评编制时长过长现象再次发生。
7.关于“安全生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1+3+N”安全生产常态化隐患排查工作,全年累计检查企业65家次,发现143条安全隐患,全部完成整改。
二是强化环境应急管理。2025年累计备案74家企业,其中一般风险56家,较大风险3家,重大风险15家。
三是强化环境安全宣传教育。在重要节日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知识宣传。3月组织30家企业参加全市《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宣贯培训会议;4月组织60家工业企业召开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学习宣贯培训会议;6月组织26家化工企业召开“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安全生产宣讲,同时邀请环保专家开展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培训。此外,落实班子成员分片区开展安全宣讲,做到安全宣讲全覆盖。
8.关于“践行执法为民有偏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行行政执法工单审批制度,市、县两级审批后进行执法。8月份以来共制定执法检查任务工单188件,发现存在的环境问题67个,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10个。
二是要求工作人员在制定工单过程中对所有问题进行整合合并派单,避免重复执法。强化执法计划性,每个月初提前分类、合并,统筹安排执法任务,事先进行统一审批。
三是督促6家企业正常运行废气在线监控设施,除雄越公司长期停产外,其他5家已正常联网。利用在线监控数据异常等线索,对99家企业采取了非现场执法。
9.关于“执法办案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执法办案业务能手,开展系统内系列执法办案业务培训,已制定出台业务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8月13日派员参加全市执法技能比武活动,规范调查取证过程,提升执法办案能力。
二是组织系统内执法办案人员学习,组织案卷自查自纠,举一反三,确保案件质量。修订《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进一步从程序上规范案件办理,形成长效机制。
10.关于“现代化监管手段使用率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提高现代化监管手段使用率。充分利用智慧环保监管平台,结合自动监控、用电监控、视频监控异常线索,利用现代化手段案件比例明显提升,非现场执法占执法总数的30%以上,非现场执法案件占行政处罚案件总数的35%以上。
二是提升非现场执法监管水平。扩大智慧监管联网范围,完成全县23家南美白对虾养殖项目排放口和3家建材公司物料堆放场地视频监控联网工作。建立无人机全域巡航取证体系,突破人工巡查的局限,精准定位环境违法点位。
11.关于“信访矛盾化解成效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件办理流程》,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查处到位、整改落实到位、反馈到位。8月份以来共受理信访件164件,较同期相比大幅下降;对重复访、久拖不决的16件信访件实施领导带案下访,有效推动问题化解。
二是对永盛建材公司类似情况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规范其生产经营行为。目前永盛建材公司已建立企业自身管理制度,严控夜间运输车辆噪声,噪声问题明显改善。今年下半年以来,未接到周边群众关于永盛建材公司噪声问题信访举报。
12.关于“主体责任扛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局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清单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清单,明确具体职责,避免“责任空转”,已于2025年9月全部出台。
二是两次召开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专题会议,研究会办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细化部署下一阶段从严治党工作。
三是及时将身边人、身边事及时在党员大会、支部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上通报,利用党组会及时通报学习具体案例,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促改。
13.关于“监督责任抓得不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党建纪检监察人员配置,按规定列席党组会议,实行全过程监督,确保监督无死角。
二是落实机关支部和执法局党支部召开支委会,配齐配全纪律检查委员。
三是落实各科室、单位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了回头看,找准风险点,完善务实举措。2025年更新廉政风险点11个,完善防控措施20条。
14.关于“奖金发放不符合规定”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组织部对接核定相关同志考核情况,确保奖金发放符合发放要求。
二是严格平时考核程序,对考核情况及时公示,严格审核发放标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
15.关于“超范围发放独生子女费”问题的整改。
一是清退超范围发放资金。对2020—2024年超范围发放的2095元独生子女费在工资中扣除超发部分。
二是严格对照要求落实各项补贴发放,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16.关于“超标准组织业务培训”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出台《滨海生态环境局会议与培训管理规定》,结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学习,严格规范事前审批流程,明确费用开支范围、标准。
二是出台年度培训计划,培训费用纳入年度预算,严格按照计划组织业务培训,不得擅自组织、扩大培训范围。
17.关于“超标准配置资产”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修订《局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先审批后采购机制,对于特殊要求的设备要说明必要性,并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按照滨海县行政事业单位配置标准采购固定资产,充分考虑实际,不得超数量、超金额配备。
二是严格审核报销凭证。对超标准、无依据的费用不予报销。对照《固定资产采购申请表》、验收单、购物发票等凭证进行报销流程,对资料不全、超标准配置的不予受理。
18.关于“违规使用执法执勤车辆”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滨海生态环境局车辆管理规定》,完善车辆使用报备登记手续,并对全系统车辆加油、维修进行统一定点管理。目前,县生态办保留1辆巡查工作用车,执法局租用车辆苏J0FK87已于2025年12月退还公务用车管理平台。
19.关于“陪同人数超标、公务接待手续不全”问题的整改。
修订完善《滨海生态环境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接待范围,细化接待标准。组织办公室具体负责人员学习相关接待管理规定,杜绝出现陪同人数和接待标准超标问题。
20.关于“现金管理存在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启用财政票据系统,确保所有收入以票控收,对票据领用、核销实行专人管理,定期检查票据使用情况。
二是清理长期未入账资金,补记会计账目。对39.7万元职工退款现金,已缴入国库二级账户并补录入账;2020年-2024年现金支取已全部补录入账。
三是规范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确保符合“零余额账户”管理要求。
21.关于“公务卡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出台局系统公务卡管理办法,明确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确保应刷尽刷,公务卡报销必须附支付凭证。修订《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大额费用转入公务卡前,需经办人提供刷卡消费凭证。
22.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财审科、水科核实滨海港经济区海滩垃圾保洁项目中接待活动费用29.94万元,经现场调查核实,初步认定该笔支出内容符合项目奖补范围。
二是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全系统集中学习并严格执行,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组织相关单位培训,积极与上对接,按规范要求分配资金。
23.关于“内部会计控制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历史数据清理。对2021—2024年账务进行全面排查,补全缺失凭证和票据,修正数据差错,调整错误分录,留存更正记录备查。追溯2021—2024年断号凭证,补制编号、补充原始票据,目前已调整错误分录13张。
二是建立定期对账机制。每月末核对银行流水、总账与明细账,确保账账相符;每季度开展跨部门资产盘点(财务、办公室联合执行),差异部分需查明原因并调整账务。
24.关于“采购风险管控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明确由需求科室牵头、采购小组协同参与,对金额较大或技术复杂的采购项目,至少调研3家以上供应商,必要时引入第三方机构评估,避免因信息不全导致的价格虚高。
二是对因调研不充分导致采购成本过高、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依规追究需求部门及采购经办人责任。
25.关于“采购验收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验收流程与标准,修订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对验收环节进行进一步明确,成立验收小组,以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为依据,对服务指标、技术参数、交付周期等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清单。采购小组定期对验收报告及清单进行回头看,并对归档情况进行跟踪。
二是安排专人对2023年滨海县重点水域省控断面水质自动站建设项目进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详细的跟踪管理计划,并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人,目前项目已按步骤及时完成。
26.关于“内部采购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滨海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询价制度》,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项目进行询价管理,要求不少于3家供应商报价。
二是每半年开展一次常规审核,年度开展一次全面审核,实现项目全覆盖,对采购方式选用、审批流程是否完整、是否存在拆分项目规避招标等行为进行审核。
27.关于“理论武装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会议首项议题、首要内容,明确学习主题、学习内容、领学人员,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研讨、会后有落实,确保学习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2025年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等开展集中学习30余次,均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于2025年7月31日在局党组会议上对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学习并开展交流研讨。
二是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定,确保做到结合职能工作开展学习研讨,每季度不少于1次。2025年下半年已按照要求开展学习研讨2次。
28.关于“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
建立“班子成员+重点领域”调研责任制,督促班子成员主动深入一线开展工作调研。班子按照分工,对涉及的业务领域每人明确1个课题,确定调研目标、内容及时限,每位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形成1篇高质量调研报告。
29.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中共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党组议事规则》,将年度预算、考核等重大事项全部列入党组议事决策范围。
二是严格控制党组会列席会议人员,在其他党组成员发表意见后视情况征求列席会议人员意见,杜绝列席人员参与表决。
三是将局党组会召开前提前将研究会办事项告知参会人员,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决策效率。局党组会议记录由局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记录,客观、真实、准确,全面反映会议讨论的情况、发言人的观点和意见,并按照规定存档备查。
30.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要求,督促各位班子成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积极开展相互批评,达到态度鲜明、切中要害、红脸出汗的效果。
二是严格对照要求,详细记录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中查摆的主要问题,准确记录相互批评的具体意见,避免遗漏关键批评点。
三是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按照党总支安排的计划,到所在支部过组织生活,给所在支部上党课,做到切实到场、联系实际,做思想引导,提工作要求,并收集所在支部党员建议。
31.关于“党务基础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总支换届选举程序。坚持各支部大会推荐,局党组讨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后进行公示,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规范会议记录,如实上报上级党组织选举结果。今年以来,按照《党章》规定和有关要求,推动完成执法局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
二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所在支部讲1次党课。
三是严格党员发展流程,今年已严格按照要求发展预备党员1名、转正党员1名。
32.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近年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面开展回头看,逐一核实具体情况。
二是加强政策培训。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细则,明确每个步骤的责任主体、时限要求和具体标准,避免因政策不清导致不规范操作。对标条例和相关文件,梳理本单位选拔任用流程,查漏补缺,开展每半年自查回头看机制。
33.关于“考勤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请销假流程,强化制度执行。局办和监察室每周3次对上下班情况进行督查,并在单位内部公开考勤情况。
二是对多次违规考勤的个人,按制度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等,建立请销假和考勤表台账,将考核结果与绩效、评优挂钩。
34.关于“编外人员用工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与聘用人员按照要求续签劳动合同,制定《编外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内容,期限、薪资、社保等。建立定期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续聘、奖惩挂钩,切实加强编外人员管理。
二是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人数,对合同到期且不再续聘的编外人员,依法终止劳动关系,通过不再新增、自然退出的方式逐步缩减规模。同时,党组研究确定今后如确需招聘人员,严格按照要求履行报备及招聘手续。
35.关于“巡察整改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专题讨论并研究部署2025年度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工作,每月至少调度并研究1次整改情况。
二是严格落实班子成员巡察整改“一岗双责”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牵头整改任务落实情况,要求各班子成员年度述职报告中将整改工作做详细汇报。
36.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落实班子成员和牵头科室逐一核实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二是根据上轮巡察整改意见,两辆车原产权在滨海县头罾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于2021年股权剥离,暂借用于在沿海工业园企业执法使用,所产生的运维费用由港区分局列支。
三是已落实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涉及的业务领域每人明确1个课题,确定调研目标、内容及时限,每年至少形成1篇调研报告。
37.关于“部分问题出现反弹”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上一轮巡察问题进行全面回头看,每位班子成员逐一汇报分管条线整改情况,坚决避免巡察反馈问题不彻底、问题反弹现象发生。
二是将“公务接待制度执行松软”“危险废物处置安全专项整治排查存在不全面”等问题一并纳入新一轮巡察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全面到位,已按照要求落实整改。
三是加强党支部特色活动研究。组织局工作人员及支部党员观看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阅兵仪式,组织老干部支部举办知识竞答、参观县烈士陵园、博物馆、王桥战斗纪念馆等活动,组织优秀党员干部赴平山堂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实境教育,强化理论学习与党性教育。2025年,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老干部支部被省老干部局评定为“六好”党支部。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碧水保卫战成效不显著”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省委巡视反馈的9条农村黑臭水体已于8月底前完成整治;省厅反馈的17条疑似黑臭水体经现场核查,确认1条为农村黑臭水体,已于11月底完成整治;督促各镇区对2020年以来已完成整治的黑臭水体进行全面回头看排查整治,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新一轮排查,各镇区共排查上报9条,均完成整治。
二是切实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自9月起,会同住建部门指导属地推进整治工作,同步开展水体监测及跟踪整改。截至12月底,50条未达标水体中47条已完成整改,剩余3条正稳步推进整治。
三是全力提升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与住建部门形成合力,加快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前与住建部门合力推进港城厂3.6万吨/日扩建项目及宸北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同时严格按照《江苏省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方法(试行)》文件,初步测算2025年县城区域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72.3%。
2.关于“专项行动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畜禽养殖手续办理。对全县329家规模养殖场立即开展全面梳理,未办理环保手续的养殖场已经全部通知到位,目前已有57家完成办理,11家已停养,19家非规模化养殖无需办理,剩余33家未办理。
二是推进畜禽、水产专项整治。目前正在制定2026年全县畜禽、水产专项整治方案,加强与相关部门及属地结合工作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建立巡查、监督制度,保障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是严格环境执法。对群众反映强烈和媒体曝光的畜禽养殖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偷排粪污的依法查处,今年以来共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42家,发现问题责令整改30家,立案查处5家。对3家铸造企业加大执法力度,督促其完善环保手续,顺卓公司和金盛机械公司已取得环评审批意见,国润机械正在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3.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按“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建室具体责任、各支部直接责任”五级架构,列明责任清单,明确“负面清单”。
二是结合局系统实际梳理下发《党建工作责任制任务清单》,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部分阐述纳入党组书记年度述职报告。
三是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总支会议,及时传述上级党组织建设方面的精神,研究党员发展事宜,分析党员(群众)思想状况,讨论党总支和各支部建设等工作问题,坚决避免在会议中讨论非党务议题或过度参与业务讨论。
4.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出台《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机关借调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借用情形、程序,对混编混岗的人员进行了调整。
二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优化人员结构,通过公开招聘、考录等方式尽快补充对应编制人员,加快中层岗位人员配置。
5.关于““三龄两历”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审核标准与流程。明确审核人员要按照档案管理规定和组织人事政策对关键信息逐一核对,强化材料验证和溯源。核对人员档案“三龄两历”,建立问题台账,对存疑项要实地核实或要求本人补充材料,修正错误信息,确保人事档案材料规范归档。
二是定期开展专项核查。实行双人审核,交叉复核,重点抽查新入职人员、岗位变动人员的档案信息。
三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要求其出具情况说明并按要求整改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严格对标市委关于巡察整改的最新要求,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督促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分工履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定期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由牵头领导逐一汇报整改工作进展,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确保我局巡察整改工作扎实开展、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夯实整改举措。坚持目标任务不变、标准要求不降、工作力度不减,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持续用力抓好后续整改工作。对已整改完成问题,适时组织“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暂未完成整改的“碧水保卫战成效不显著”“专项行动整治不彻底”等5个问题,强化措施,按照整改方案明确的路线图、时间表,定期会办,紧盯不放,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三)进一步落实长效管理。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将制度建设贯穿巡视整改全过程,进一步梳理完善局系统内部管理、执法监管等各方面工作制度;结合全系统各项职能工作,以系统化思维着力在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长效管理上下功夫,努力在制度上、流程上建立更加规范有序的管理管控机制。通过一个问题整改,推动一类问题解决,完善一方面制度体系,确保问题在根子上得到解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223618;邮政信箱:盐城市滨海县港城路468号交通环保大楼9楼滨海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bh4223618@126.com。
中共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