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3-23 09:40 [ ]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中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建湖生态环境局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将巡察整改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凝聚思想共识。专门成立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谋划部署,紧盯重点难点,先后9次研究会办整改工作,多次在党组会议、班子会议中研究调度巡察整改事项,将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确保整改方向与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同频共振。二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建立“党组统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科室(直属单位)具体落实”的责任体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对巡察整改工作亲自部署、过问、协调、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整改,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体制机制上的“症结”。制定完善整改方案,实行“一个问题、一位领导、一抓到底”的整改工作机制,建立整改事项“半月一调度、一月一汇报”的督查制度,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三是深化标本兼治,常态长效监管。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截至目前,市委巡察反馈的38个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35个,整改率达到92.1%;制定的89项整改措施已基本完成整改86个,整改率达到96.6%。坚持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针对制度短板和内控弱项,先后制定了采购、固定资产管理、食堂、行政执法等10多项管理制度和内部程序,扎实织密制度笼子。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黑臭水体治理长效监管机制不完善”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建立“多部门协同+属地负责”的管护机制,将中心城区92条河道(含上级通报河道茆家沟等)纳入常态化监测范围,2025年以来,中心城区92条河道共监测12次,河道水质跟踪监测48次,与相关部门及板块共享数据。上级通报的茆家沟等6条河道已全部完成工程整治,建成区水环境质量得到显著提升,2025年省住建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发布的全省城市建成区水体水质监测情况季度通报中,均未出现黑臭水体。二是完成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牵头开展城市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全面评估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缺口,经省审核后的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率为60.6%,较前一年度提升5.6个百分点。先后组织召开水平衡核算工作座谈会、推进会,推进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建设维护。三是强化治水责任落实。结合水质监测情况,编制水质监测情况告知函、提醒函共45份,告知并提醒水质较差河道责任部门及板块强化问题排查整改和水质保障提升工作,督促各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建湖县城镇水环境治理工作方案》(建政发﹝2024﹞7号)要求,落实工作职责。

2.关于“固体废物防控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专班,在微信公众号设立征集问题线索专栏,公开了举报电话,已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二是推动完成“2·18”一般固废填埋问题整改。已完成填埋固废清挖处置,清挖效果评估已完成专家评审,并出具生态环境损害评估报告。已会同公安、法院、检察院,开展“2·18”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推进一般工业固废全过程管理,组织召开全县固体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会,目前已有1314家单位在省固废系统完成申报。三是会同交通、商务等部门加强小量危废联合监管,未纳入省固废系统的38家汽修单位中,除7家已关闭的汽修单位外,其余31家均纳入小量危废收集系统管理。未纳入省固废系统的28家加油站已全部纳入系统管理。

3.关于“履职效能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了办案组长负责制度、案件闭环跟踪制度,明确案件承办人员做好案件卷宗的审查和提交会办等工作,全程跟踪案件查办情况,确保案件闭环管理。二是统筹推进采用非现场监管执法方式,双随机、线索核查、专项执法检查均采用非现场执法方式开展,2025年非现场执法方式占比31.7%,已达到2025年度“非现场”监管执法占比30%的目标。

4.关于“执法权威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精研法律适用,筑牢执法根基。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条款专项培训、法治教育、普法讲座等。严格执行案件法律适用审核机制,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由专门具有法制审核资质的人员对适用的法律条款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准确无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二是严抓案卷规范,提升办案质效。组织开展案卷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省、市案卷集中评查反馈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项整改;在日常执法办案和文书制作过程中严格落实案卷规范要求,不断提升案卷制作标准化水平。三是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执法程序相关规定,建立了《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证据初步核查内部程序规定》,强化程序意识,避免出现程序瑕疵。四是细管文书制作,强化标准水平。邀请法律顾问对文书制作进行授课指导,系统讲解法律文书制作要点,实施三级审核标准,重点对文书内容完整性、格式规范性、法律适用准确性及表述严谨性进行把关。

5.关于“监管责任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发现涉嫌违法行为的,及时启动行政执法程序。执法过程中,严格按照现场执法“八步法”流程制作执法笔录,并对调查取证进行全过程记录,归档保存。二是针对相关个体户、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组织开展了执法后督察。三是对近三年同一违法行为受到两次以上处罚单位开展了执法后督察,相关违法行为已整改。已对相关问题责任人运用了“第一种形态”措施或追责问责措施。

6.关于“基础设施不完备”问题的整改。

对照《江苏省基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苏环办〔2023〕124号)的要求,对监测站实验用房面积进行了扩充,监测实验用房面积已达1068平方米。实验区域重新摆布划分,实现石油类红外分析法与紫外分析法、有机类分析项目与无机类分析项目、挥发性与半挥发性项目分开,互不干扰。实验室分区标识牌、实验室内部管理制度2025年9月15日已公示上墙;溶解氧测定仪、紫外烟气分析仪等基础装备42台(套)、现场应急监测仪器38台完成安装调试,已投入使用,人员培训学习长期坚持。

7.关于“质控管理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根据《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岗位责任制(试行)》(建环监测〔2025〕1号)厘清岗位职责,修订了《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质量手册》和《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程序文件》,制定了《2025年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质量控制计划》,健全完善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质量管理体系。完成相关仪器设备的检定(校准),对新进仪器设备学习已达130人次,内部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作对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完成。二是根据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要求,对承担委托运维类3个项目和监测类2家单位开展了质量跟踪核查,组织开展现场检查、盲样考核、仪器比对等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8.关于“技术能力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2025年12月13日—14日,省资质能力扩项评审专家组对建湖生态环境监测站24项扩项项目进行现场评审。评审意见为基本符合扩项要求,扩项评审通过。目前,能力项目数已达93项,能力项目数在全市7个县级站中排名第6。

9.关于“政策传导服务机制运转不畅”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靠前,加强与各部门、各板块的沟通,建立项目服务人员信息联络表,已累计发放建设项目服务手册150余份,向企业主动、及时推送有关工作动态和文件要求。二是成立项目服务专班,主动介入项目环评编制及审批,并发放告知函50余份。三是组织全县320余家重点企业参加固废、安全、环保手续服务指导等各类环保专题培训会,通过“守初心·建绿心”党建品牌建设活动,在建阳镇、高新区集中解读环保政策;采取“点对点”的帮扶方式,深入30余家企业开展现场指导服务;通过局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发布《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解读文章10余篇,设立项目服务咨询电话,提升环保服务水平。

10.关于“执法与服务企业需求错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执法过程中加强普法教育。制作了《建湖生态环境领域涉企执法指导手册》,并召开培训会议现场解读。二是制定生态环境执法清单,明确检查任务和时间,提升执法效能。严格落实涉企行政执法审批相关规定,除信访举报、双随机、案件调查等,对企业“无故不扰”。2025年开展标准执法检查较2024年同比下降30.35%。

1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缺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制定年度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通过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汇报、基层党支部工作汇报、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等形式,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工作,排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工作调度。对各责任科室(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进行跟踪调度,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三是加强廉政教育。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人均理论学习20次、交流学习心得2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5场次,组织党员干部到建湖廉政教育基地接受现场教育,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根据规定要求,分层分级开展谈心谈话,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廉政谈话、学习教育谈话等各类谈心谈话100余人次,进一步夯实思想根基。

12.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失控”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结合局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和相关人员岗位变动,组织各科室(直属单位)对局系统重要行政权力和服务事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进行了重新修订完善,局系统列出行政权力事项29个,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30个,细化岗位及权力风险点62个,制定针对性防控措施149条。二是督促执法局在已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将环境应急预案、夜间施工备案事项列入排查范围,重新修订完善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三是对执法局人员进行轮岗调整,防范和减少因岗位长期固定导致的风险。

13.关于“警示震慑效应失灵”问题的整改。

一是召开建湖局系统警示教育会议。会上通报了不担当不作为和违法违纪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以案示警、以案为戒,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对照典型案例,开展自我剖析,排查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方向,强化自身作风建设。

14.关于“担当精神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对“无废城市”建设指标进行评估分析,定期调度重点工程项目推进情况,动态更新项目进展,加强沟通对接,20个重点项目已完成14个,3个“无废细胞”建设项目因基层减负要求已取消,3个项目受经济形势影响已暂不实施。已对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筑垃圾智慧管理模式、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光伏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面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制定建湖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市下达的10个行政村治理和11个行政村管控的年度任务。三是抓好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盐城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措施,完成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系统填报,排口销号台账已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核通过。

15.关于“动真碰硬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强化监督检查,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指导企业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先后两次对相关企业开展执法后督察,确保问题有效整改不反弹。2025年至今,未收到相关环境信访举报。

16.关于“持续用力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已停止违规发放困难补助资金行为。建立健全编外用工考勤考核机制,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严明发放范围标准,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二是已规范认定劳务派遣人员为工会会员,纳入局工会管理。

17.关于“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2025年以来公务接待进行了“回头看”,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审批和公函制度,对无公函的一律不予报销,报销公函均纳入财务报销附件台账,建立公函电子台账,同时在局务会和全体人员会议上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要求,严明公务接待规定。二是制定出台食堂管理制度,严格食堂管理,由党建纪检室监督、财务科见证,办公室经办,完成食堂伙食费个人费用收取和结算。三是严格执行加班餐费审批,针对加班工作餐,加强审核,杜绝连号、错位问题。

18.关于“预算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组织召开局系统预算管理专题培训,重点讲解预算编制、执行监控和调剂规范,提升各科室(单位)预算意识。已对具体事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招标项目审核,招标文件均经需求科室(直属单位)、法宣科、办公室审核后提请上会,在项目研究会办中,财审科针对项目明确项目预算,严禁超预算行为,从源头控制超预算风险。三是做好预算编制,经与县财政部门对接,2026年劳务派遣人员工资预算全部列入“30199其他工资福利科目”,确保不发生超预算支出问题。

19.关于“财务审批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针对专家费实际支出与预算审批情况不一致问题,经自查,预算审批时为2名专家1天完成工作,后因1名专家行程变更,实际为1名专家2天完成工作。相关情况说明及党组会办记录已一同入账。二是针对2024年11月加油费无审批单和发票问题,已对该笔加油支出进行核实,相关情况说明、正规发票和党组会办记录已一并入账。三是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根源剖析,根源在于未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未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报销程序。目前已修订完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制度,对相关审批事项做到逐级审核把关。党组作出集体提醒,要求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各项支出必须符合现行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定期自查,对费用审批及票据、支付环节开展常态化检查,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0.关于“违规指定供应商,招采程序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因未发现原招标代理公司违反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故该公司长期作为局招标代理公司,目前该公司已不再从事本单位的招标代理工作。我局加强制度管控,已公开遴选招标代理服务机构并完成遴选工作。二是办公楼及值班室维修工作已完结,已从制度层面加强整改,修订完善了局采购管理办法,明确3万元及以上采购履行公开招标程序,确保有制度可依,合规合法。三是规范档案管理,所有采购项目留存招标文件、评标记录、合同、验收等材料,统一归档备查。

21.关于“量身定制技术参数,变相指定供应商”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加强采购法规政策学习、强化过程监管等方式提高在岗干部职工的程序规范意识。对相关责任人已进行提醒,提高思想认识。二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规定,招标文件均经“需求科室(直属单位)-法宣科-办公室”三级审核,且研究会办后实施,审慎且合理地设置评分标准,认真执行招标采购文件合法性审查与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保障采购结果公正合理。党建纪检监察室参与重点环节监督。

22.关于“投标报价异常,疑围标串标”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重点落实招标信息公开、投标人资质审核、评标过程留痕等强制性要求,严格规范招投标全流程,确保流程规范、严谨。制定反围标串标承诺书,印发反面典型案例通报材料,组织部分招标人、代理机构,重点围绕围标串标典型案例、合规流程操作等开展了案例教学培训。

23.关于“合同履约监管缺位,擅自变更核心条款”问题的整改。

一是已对重污染天气应急项目合同进行回头看,经党组研究同意并已与中标单位签订补充协议,调整为招标文件内容中的支付方式,待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到位后一次性支付。已对相关责任人运用了“第一种形态”措施。二是加强合同审核,合同经经办科室(直属单位)、法宣科、办公室、律师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和招标文件一致,禁止擅自变更合同核心条款。

2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中心组示范领学、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体研学、年轻干部交流促学等方式开展学习,2025年累计组织“第一议题”学习达80余篇。二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及其实施办法,党组中心组集体学习累计12次,交流研讨6次。三是结合“十四五”规划、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调研,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实际开展专项调研,每人撰写调研报告1篇,强化学用转化。

25.关于“党建引领作用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压实党建责任。制定了2025年度局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要点,量化目标措施,细化责任分解,局党组研究会办党的建设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具体事项20余次。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打造“守初心·建绿心”党建品牌,成立项目服务、执法帮扶、业务指导、党建宣传等4个专项工作组,有针对性地开展乡镇党建共建活动,全方位做好环保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多元共治新路径。三是针对2021年执法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执法局已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在局党组会上专题汇报。四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重大事项随时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党组会议交办事项问题清单,办公室定期跟踪汇总落实情况。

26.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照民主生活会规范要求,认真完成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对照检查材料会前呈报等各项规定程序。二是加强材料审核。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内容完整。领导班子成员提前提交书面批评意见,明确“三不原则”,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已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

27.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自查自纠工作,督促各基层党支部规范记录党支部活动,及时收集完善台账资料。二是认真执行党课相关规定要求。2025年领导干部和党支部书记累计讲授党课20场次。

28.关于“基础党务工作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党务知识学习。向各基层党支部党务干部发放党务工作手册,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内容,系统全面学习基础党务工作。二是规范换届选举工作。按照规定要求开展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2025年12月22日召开局党总支及各下属党支部党员大会,严格按照换届选举的有关规定和程序,以差额选举和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局党总支及各下属党支部委员会,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已收集归档。三是规范发展党员工作。对照发展党员各环节流程步骤,规范执行到位,加强材料审核,做到“一人一册”,2025年确定入党积极分子9人、发展对象1人,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29.关于“党费管理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费缴纳。根据市局要求,在职党员每月25日前在党费云平台自行交纳当月党费,老干部支部党员党费统一半年一缴纳,2025年度党费已全部缴纳完毕。二是根据整改要求并结合实际,统筹使用老干部党支部返还党费,已全部用于2025年重阳节老干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老党员慰问工作,无党费滞留。

30.关于“干部人事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

开展岗位清理,全面梳理借用人员,执法局借调至市司法局1人已返岗。10名长期借用人员已返岗,新招录年轻同志已安排参加轮岗锻炼,充实到科室负责人岗位,承担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5名借用科室负责人已不再挂任,同时以“以老带新”方式帮助年轻同志过渡。2026年通过招录解决人员储备不足问题。

31.关于“内部管理制度存在明显缺失”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核心制度排查梳理,建立制度清单,逐步健全和制定完善,先后修订《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办法(2025年版)》《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环评文件审批服务程序》,印发《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二是明确工作责任,实行“谁产生、谁整理、谁归档”原则,科室(直属单位)指定1名资料管理员,明确数据审查和数据提供责任,确保数据质量、按时提供。三是组织各条线积极参加业务培训,优化人事调整,新招录年轻同志已充实到一线,承担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年轻同志轮岗交流锻炼,不断拓宽人员能力,提升队伍活力。

32.关于“年轻干部培养机制不健全”问题的整改。

组织年轻骨干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发挥老同志的“传帮带”作用,近两年新录用人员已快速成长挑大梁,充实到一线,承担科室负责人岗位职责。合理安排新录用人员的工作岗位,近两年新录用人员在不同的岗位上不断锻炼成长。

33.关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问题整改销号。针对建湖高新区规划环评整改超期问题,我局强化与省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的沟通协调,建湖高新区规划环评于2025年5月16日获得省生态环境厅批复,整改事项于2025年5月28日通过市生态环境局验收,并完成整改销号工作。二是强化问题后督查。为加强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成效,以县生态办名义牵头组织住建局等16个部门和14个板块,开展历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回头看”,围绕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报告中涉及的30个方面问题,深入开展举一反三、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定期调度、通报进展,确保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34.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往来款项的处理。关于IP电话定金2000元缺少发票事宜,经研究会办同意补开发票入账,党组会议记录及发票已一并入账。关于1998—2004年期间法院执行费3580元无法收回事宜,该款项为历史遗留执行费,因年代久远,金额较小,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超过法定执行时效,3580元确已无法收回。经请示县级财政部门,党组会办记录和情况说明一并入账,该款项完成账务核销。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管理制度,已停止违规发放困难补助资金行为。针对发放困难补助事项,由局办公室会同党建纪检监察室开展核查,并进行公示,确保合法合规。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大气质量源头治理不达标”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十项大气强化攻坚措施,制定《省控站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手册》,明确各部门、各板块工作任务及职责。抓好“四源两变量”管控,开展常态化走航溯源、问题排查,督促部门、板块整改闭环,累计下发《大气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通报》188份,通报并推动整改问题508个。二是全面排查省控站点5公里范围内污染源,建立污染源管控清单,分别形成餐饮油烟、汽修、工业企业、加油站、施工工地五个污染源的“一张图、一清单”。通过“蓝天卫士”、无人机巡查、现场执法检查等方式,常态化开展秸秆禁烧巡查督查,及时发现、督促板块处置火点,督促住建、城投公司等部门加强施工工地、市政工程等扬尘管控,确保按照“六个百分百”要求落实到位。开展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网格化管控,制定网格化巡查责任清单,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日,联合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住建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打烟花爆竹非法销售、储存行为,减少禁放区燃放行为。三是强化执法监管。将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的企业单位纳入执法检查年度计划。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局主要领导带队开展巡查,强化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管控力度,并联合城管、交通、公安、商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形成治理合力。持续推进森达热电等6家排放大户友好减排专项行动,更新完善全县325家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企业清单及管控措施,对全县54家铸造企业开展专项整治,对全县9家机动车检验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按序时进度推进全县大气重点工程项目,2025年度42个项目已全部完成。2024、2025年我县PM2.5年均浓度为30、30微克/立方米,达省市下达目标,2024、2025年我县优良天数比例达87.7%、84.1%,位于省市前列,2024年排名全省并列第5,2025年排名全省第11。

2.关于“环境信访矛盾化解不力”问题的整改。

制定印发了《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环境信访内部工作制度(试行)》,依法分类处置环境信访,不断提高环境信访化解效率。2025年三产类信访较去年同期同比下降4%。

3.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项目储备。2025年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已入库项目2个,正在申报待省厅专家审核项目4个。二是提高项目入库率。邀请专家来湖开展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入库专题培训,精准指导申报项目。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按照《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环保专项资金及项目内部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确保专款专用。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及时申请资金指标,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三)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不涉及。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建湖生态环境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巡察整改工作当成长期政治任务来抓,坚持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劲头不松,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夯实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督促指导,对巡察反馈问题持续抓、跟进督、深入改,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检验。对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巡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

二是持续健全制度机制,标本兼治巩固整改成果。把解决当前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将整改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及时固化为制度规范,补齐制度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推动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三是持续全面从严治党,凝心聚力锻造铁军队伍。以深化巡察整改为契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以优良作风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全面加强干部队伍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切实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进生态环境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奋力擘画美丽建湖建设新篇章。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15—86260559;邮政信箱:盐城市建湖县湖中北路18号(建湖生态环境局);电子邮箱:jhhbbgs@163.com。

中共盐城市建湖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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