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于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7月18日,市委巡察组向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通过局党组会议、专题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将巡察反馈指出的12类44个具体问题,逐条细化分解。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42个问题。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构建整改责任体系。局党组坚决担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成立全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及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
三是明确工作要求,深入推进整改落细落实。局党组坚持把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每月研究整改情况,全面掌握整改进度,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逐条逐项对账销号。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含基本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大气环境治理存在短板弱项。”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深化工业、机动车、扬尘和餐饮等行业和领域治理,抓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秸秆禁烧巡查工作。二是对通报的8家建材单位开展“回头看”,对全县建材单位举一反三排查16家次,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三是开展大气溯源排查工作,共发现139个问题,其中扬尘问题103个,占比74.1%,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四是落实专人每日关注涉及企业在线监控平台,发现数据异常,第一时间交办核查。2025年,全县PM2.5平均浓度为28.1微克/立方米,全市第1;优良率为87.1%,全省第1。
2.关于“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稳定。”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推进5项江苏省2025年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设及整治任务均已完成。督促镇区继续严格落实支河闸站应急管控。二是对市交办的20个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均已整改完成。对已建设施开展“回头看”工作,150个已建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完成市交办14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四是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建设的码头和钓台已拆除,日常运用无人机航拍与人力巡查互补模式,强化射阳河明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日常巡查。2025年1-12月份,全县5个国省考断面及明湖水源地水质均值均达Ⅲ类,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
3.关于“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力度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加大管控力度,督促责任部门完成土壤污染状况风险评估报告。二是积极推动土壤污染监管全覆盖,相关地块已纳入全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
4.关于“绿色转型发展理念树得不牢。”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美丽盐城建设行动方案》,目前2025年工作目标已经全部完成。二是结合“十四五”工作实际,形成《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情况总结报告》。三是持续加强排污总量指标管理,不断扩充排污总量收储指标。
5.关于“为企服务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落实“无事不扰”惠企政策,已向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将不符合条件的9家正面清单企业移出,2025年7月以来,未对正面清单内企业开展现场检查。2025年非现场执法方式占比33%,达到省定目标。二是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要求执法人员开展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全流程、全要素、全环节检查。三是制定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范围、内容,每月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检查备案”制度,入企检查均经过审批,按规定频次开展,2025年未发生同一家企业同日内多次检查行为。四是对“双随机”企业库进行梳理维护,将60家企业纳入抽查范围,同时更新2026年双随机企业库,将关停、注销的147家企业移出。
6.关于“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缺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加强对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对住所地在我县的环评机构和汽车尾气检测机构定期开展现场检查,对委托开展环境监测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质控检查。
7.关于“对危废固废日常监管松懈。”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完善部门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将跨区域倾倒案件联合办理,纳入射阳县生态环境保护联勤工作站工作职责。联合镇区和相关部门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开展专项治理行动。二是对非法转移工业固废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三是对178个问题开展“回头看”,已完成整改并建立台账。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安全隐患排查,共检查11家企业,发现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8.关于“环境安全监督检查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对专家提出的环境安全问题开展“回头看”,已全部整改完成。结合“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对危废经营单位现场检查。二是对全县37家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发现1个问题已整改到位。
9.关于“环境安全应急演练有欠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较大等级以上环境风险的20家企业均已完成2025年度环境应急演练,2025年度环境应急无脚本演练已开展。二是督促24家应急预案超期企业开展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其中6家已关闭,剩余18家已完成备案。
10.关于“信访矛盾化解成效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信访闭环办理流程,2025年累计受理各级环境信访487件,均已办结。二是坚持局领导带案下访,累计推动化解40件重点环境信访。定期开展重复信访“回头看”,防止污染问题反弹回潮。三是深入开展群众“房前屋后”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攻坚行动,有效化解276件噪声、异味等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11.关于“行政执法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执法业务培训7次,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每日筛选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异常数据,并及时核查。二是2025年6-12月共开展双随机检查72家企业,发现问题数37家,问题发现率51.4%。
12.关于“案件办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制定《行政处罚案件质量内部控制制度》,组织法制及执法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对复杂案件进行专题会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针对未“一案双处”、已立案后销案的问题,已加强案件审查,规范处罚流程,2024年以来对违反环保“三同时”的案件均按要求实行“一案双处”。49件未及时结案的问题均已结案。
13.关于“对畜禽及水产养殖污染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开展2021—2024年上级督办12件18家养殖污染问题整改“回头看”,问题均已整改。二是协同农业农村局合力推动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工程,累计完成池塘标准化改造6.18万亩。截至2025年12月,全县386家规上养殖场有359家已配套三池两坝等尾水净化设施,占比93%。
14.关于“环境监测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采购全自动总磷总氮分析仪、便携式红外气体分析仪、无人机等仪器设备,提升监测能力。2024年以来共扩项30项,基本涵盖县内污染源有机废气监测因子。二是制定2025年度全县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污染源监测计划,截至2025年12月底执法监测比例为53%,比2024年同期提高30个百分点。
15.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每半年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出台《中共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党组2025年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三是组织开展廉政警示典型案例剖析,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1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进一步充实党建纪检监察力量,制定《关于构建射阳生态环境系统内部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二是开展2025年行政权力及服务事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各科室、单位对照梳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控措施。
17.关于“作风建设不严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坚决纠治“文山会海”,根据工作实际需求安排会议,注重精简合并。严控发文数量,注重提升文件质量,坚持“短实新”文风。严格签发程序,明确办公室专人负责文号登记和审核。二是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认真组织查摆,动态调整更新问题清单,问题突出的列入集中整治台账。领导班子共列出问题清单4个,2个问题列入集中整治台账,领导班子成员列出问题清单21个,截至目前均已完成整改。三是将《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2025年版)》作为权力事项行使依据,严格按照权力事项行使依据依法行政并履职尽责。
18.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已整改。对发放加班、值班补助已全部退款至县财政账户。同时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津补贴发放规定进行审核把关。
19.关于“项目决策不科学。”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OA系统板块已独立升级改造,蓝天卫士项目已重新招标。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和《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采购项目均开展前期调研论证。
20.关于“违规购置车辆。”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根据县国资办批复意见,已对车况较差、符合报废条件的1辆公务车进行报废。
21.关于“公务车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建立“一车一档”,按照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格用车审批程序。二是全部公务车辆已按规定完成车载终端的安装并接入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
22.关于“差旅费报销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对多报销差旅费补助退款至县财政账户,并加强差旅费报销审核工作。
23.关于“违规办理就餐卡。”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已注销在县行政中心食堂用餐饭卡,剩余金额已返还财政账户。
24.关于“违规报销工作餐费。”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对违规报销的工作餐费退款至财政账户,并加强报销审核工作。
25.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车辆处置现金收入已上缴国库并入账,资产购置后及时入账。
26.关于“招标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将有负面行为的代理机构纳入黑名单,同时,加强招标全过程监管,及时发现并处置不规范行为。
27.关于“招标不合规。”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系统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试行)》和《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系统政府采购询价管理办法(试行)》,规范询价采购行为,修订完善相关审批流程,并加强相关管理制度的学习。
28.关于“项目未按规定进行公告。”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严格执行《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对法定应当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按制度发布指定网站。
29.关于“合同管理不严。”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系统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行为,加强合同合法性审查和合同条款完整性、有效性审查,按照合同支付。二是加强履约管理,对新采购运维服务类项目采购文件中明确运维考核事项,对验收的运维服务项目补充运维考核事项。
30.关于“理论武装未能走深走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的通知》,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党组会、理论中心组学习及其他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制定《2025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和交流研讨计划,丰富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在落实好集体学习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拓展专家辅导、读书会、报告会等形式。三是班子成员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等课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报告。
31.关于“议事决策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制定并下发《中共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党组会、局务会议事规则》,明确议事范围、议事制度、议事程序等内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32.关于“党总支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充分发挥局党总支作用,加强对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督促指导,开展党建工作互学互促,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计划落实等工作完成情况。二是开展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回头看”,对2021-2024年党建工作检查发现问题进行督促整改。
33.关于“部分支部台账资料造假。”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纺织染整产业园分局党支部、沿海分局党支部分别对下发支委会分工文件予以撤销。党(总)支部明确专人负责支部台账,(总)支部书记对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台账进行审核签字。
34.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支委会研究内容,严格按照支委会研究内容开展学习等各项活动。开展党支部“主题党日月月晒”活动,丰富支部活动形式。
35.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组织开展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聚焦巡察反馈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61条,提出相互批评意见90条。二是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2025年以来,党员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活动。
36.关于“换届工作不严谨。”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严肃换届纪律,加强党务干部能力建设。局党总支加强指导把关,对各党支部工作报告进行了严格审核,2025年以来未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严格行政章使用审批流程,做好用章登记。
37.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按照程序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凡涉及到人事变动事项,局党组会议全面听取与会人员意见。规范干部任职前公示时间和干部任免文件发文落款时间。
38.关于“休假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排查2022-2023年未扣减事假而享受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的人员,对超出事假规定天数而享受的年休假报酬予以清退。二是按照带薪年休假相关制度和我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请销假制度的通知》要求,严格请假审批,做好台账管理等工作。
39.关于“重视程度不高。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对所有涉及巡视巡察、审计交办问题整改报告,均列入党组会议题。二是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射阳反馈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整改,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40.关于“整改措施未落实。”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组织召开生态环境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专题研究会办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加强协同联动。二是将原环保局大楼和监测站房产产权整体移交县国资办。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已整改到位。
41.关于“长效机制未建立。”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学习省市关于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具体要求,以本轮巡察整改为重要契机,全面深入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建立健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目前已建立完善制度6个。二是按本次巡察整改措施,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制度,按要求建立“一车一档”,加强财务管理和审批流程,严禁发生违规发放补贴的情况。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当。”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积极对接县财政局,在2025年专项资金预算调整中予以增加“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专项资金使用”预算支出项目,目前已调整到位。二是未记账的生态损害赔偿专项资金已补记非税收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对挂在财政非税往来款的生态损害赔偿专项资金已调整往来款科目。往来款项目资金已核销。三是对2021年底前未入库且已分配专项资金的14个项目完善补入库手续。自2022年以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要求,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纳入省级储备库的项目。四是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规范使用。五是对滞留财政资金将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合同约定要求拨付。
2.关于“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整改进展:一是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积极向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请示,对相关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岗位调整,避免再发生人岗分离现象。二是及时申报执法人员招聘用编计划,积极参加事业单位统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招聘,持续推动执法队伍年轻化、专业化。
(三)巡察移交立行立改事项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1.关于立行立改事项的整改情况。
无
2.关于巡察移交信访件办理情况。
市委第四巡察组共移交我局6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理。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一)以更高站位抓政治建设。继续把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按照巡察整改提出的要求,驰而不息把整改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以更高标准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还未完成整改的任务,深化研究整改工作,实行“挂图作战”,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注重举一反三,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持续推进和长期整改任务,坚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着力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务求实效,确保整改工作高标准、高质量。
(三)以更高要求抓成果运用。自觉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不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巡察成果的综合运用,努力放大巡察效应,实现巡察问题整改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性互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5-82323771;邮政信箱:盐城市射阳县沿河路80号;电子邮箱syhb8888@163.com。
中共盐城市射阳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