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4月8日至6月13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16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向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东台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局党组统筹抓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先后召开5次专题会、班子成员专题民主生活会,科学、审慎制定整改方案,每周调度整改进展,每月听取情况汇报,集中研判难点堵点,对进展缓慢事项及时研究、加压推进,确保责任到岗、任务到人、措施到位。
(二)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书记坚决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统筹推进整改工作,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细抓实。主动认领6项巡察反馈问题,先后5次听取整改汇报,2次专题调度班子成员分管条线进展,督促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
(三)强化统筹调度,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在为期6个月的集中整改期内,东台局坚持问题导向,以点促面,标本兼治。修订完善公务接待、公务用车、政府采购等内部管理制度8项,追缴违规款项4.262万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11人次,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生态文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发挥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生态办统筹协调职能。细化分解年度攻坚任务清单,明确责任,定期调度;以污染防治攻坚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集中力量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加大督查力度,开展暗访通报,2025年公开曝光突出环境问题22期。二是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2025年度,8个国省考断面年均水质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实现100%目标,其中国考泰东河东台(泰)、省考何垛河布厂东断面水质提升至Ⅱ类。加大重点流域涉水企业执法监管,督促管网覆盖范围内排水大户接管。每月对污水处理厂开展监督性监测。推动建设“全市畜禽养殖污染智慧化监管平台”,实现养殖粪污产生、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的动态监管。完成碧之源搬迁扩建等环境基础设施工程建设。
2.关于“跟进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东台建设的行动方案》经东台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5年6月10日印发。目前正在按方案有序推进。
3.关于“大气监管有弱项”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开展大气溯源排查,运用走航车、无人机等专业巡查设备,对高值点位、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排查,及时跟踪处置,每日预测预报,实施精准管控。7-12月,我市PM2.5浓度24.7微克/立方米,环比改善33.2%;优良率87.0%,环比改善13.3%。市政府研究调整烟花爆竹禁燃禁放规定,优化禁燃禁放范围和时段。二是指导重点涉气企业科学制定减排方案,一厂一策,源头管控。三是强化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行业规范化管理水平。四是加大秸秆双禁工作力度,广泛宣传,健全体系,依托“蓝天卫士”等技防手段,强化实时监控。
4.关于“水环境监管有盲区”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完成年度重点海洋减排工程、任务,2025年度,列入国家考核的入海河流东台河总氮浓度较2020年改善18.9%;会同沿海镇区,常态化开展湾滩管护保洁,持续推进沿海水产养殖治理提升,开展东台北段美丽海湾创建。二是开展建成区水体例行监督性监测,为精准治理提供科学的数据支撑。
5.关于“固体废物监督工作有漏洞”问题的整改。
专题研究部署全市小量危废专项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摸清全市医院、学校、加油站产废现状,形成清单,并制定差异化推进措施,全部纳入省平台系统管理。
6.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及时掌握项目信息,梳理形成动态清单。二是主动服务重大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及时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2025年审批环评文件137个。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日常检查、现场调查等工作,实施“送法入企”,通过集中宣讲、座谈交流等形式积极普法,推动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7.关于“为民执法履职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专题召开执法工作作风提升会,改进作风,提升效能。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组织人员参加VOCs、机动车检测、应急管理等培训,执法专业能力有效提升,3名年轻同志名列盐城执法比武个人前十。三是加强案件质量内控,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查制度,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确保案件定性准确,量罚严谨。四是优化执法工作流程,提升执法计划性,合并同一企业不同线索的检查任务,切实提升执法效率。
8.关于“环境信访总量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进行研判分析,通报信访办理情况,开展领导带案下访,不断提高办理质效。二是会同属地政府源头防范,抓早抓小,协同整治。三是对重点信访组织内部会商,集思广益,推动问题解决,联合检察院解决42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前屋后”突出环境问题。环境信访问题有效化解,信访总量在2024年下降22%的基础上,2025年继续下降9.43%。
9.关于“现代化监测监控体系运行效能低”问题的整改。
一是定期开展非现场监管数据研判,研究问题线索,实现监测数据与执法检查有效衔接。二是围绕污染源在线监控规范标准、运维要点、现场检查常见问题处理等开展培训,提升执法、监测以及相关单位从业人员业务水平。三是组织对重点在线监控设施单位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推动在线监控设施规范化运行。
10.关于“监测能力与环境管理需求不匹配”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重点污染源监测力度,2025年度污染源监测数据占比提升13.3个百分点,涉气涉水重点监管企业监测覆盖率占比提升11个百分点。二是新增海水pH、盐度、悬浮物、总磷、总氮、化学需氧量6个项目监测能力,并通过实验室资质认定。
11.关于“农村水环境整治监管不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常态化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二是完成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辞郎村居民生活污水接管工程。
12.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季度召开一次作风建设专题会,先后开展新提拔及年轻干部谈心谈话、新入职人员座谈以及执法、监测等关键领域作风提升活动,分层分类开展廉政教育和提醒。二是制定并印发《党组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三是班子成员通过谈心谈话、日常提醒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分管条线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指导。
13.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问题的整改。
一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梳理各科室、单位廉政风险点54个,制定防控措施103条,修订完善局行政权力运行防控机制,进一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二是强化支部书记及纪检委员履职能力,组织参加省厅、市局纪检业务培训,提升监督质效。7月以来,通过日常监督审计、案件审查等渠道,主动发现问题线索3个并依规处理。三是加大监督执纪力度,2025年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人次,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14.关于“违规公务接待”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公务接待审批流程,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组织科室、单位认真学习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并对照执行。严格公务接待报销,坚决杜绝无公函接待不合规行为。
15.关于“公务用车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公车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公务用车派车、加油、维修等全流程管理,严格一车一档。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明确公务用车加油必须使用加油卡,定期到加油站打印加油清单。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生公务用车使用现金和加油卡混用加油现象。
16.关于“厉行节约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形成厉行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修订局《工作餐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工作餐审批流程,源头严把审批关。严格加班就餐报销审核,坚决杜绝无审批、超标准用餐、变相安排工作餐等不合规行为。2025年工作餐报支大幅下降。
17.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的整改。
追回新闻用稿奖励、专家培训费。进一步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津补贴发放。巡察反馈以来未出现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18.关于“违反收支两条线”问题的整改。
经财政部门批准,生态修复赔偿金缴至国库,所需支出款项在预算中列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19.关于“违反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不再将项目尾款转至往来户。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规范财务收支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关于“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细化各项费用列支范围,确保项目经费的支出范围与年初预算项目的立项内容保持一致。
21.关于“内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修订工作餐审批、出差审批等内部管理办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提升内部管理水平。严格资金支出的事前审批和报销审核。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生违规报销及无审批支出的情况。
22.关于“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强化资产登记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流程,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二是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明确归口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项目立项、采购文件编制、合同签订、项目验收等环节工作流程。三是邀请专家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讲座,提升采购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四是加强采购管理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双重报备制度。
23.关于“规避政府采购”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报批、公示等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程序合法合规。
24.关于“采购文件编制指向性明显”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建立招标采购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双审查”机制,确保采购行为公平公正。
25.关于“中标单位高度集中”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规范采购行为,执行招标采购文件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双审查”机制,严防出现指向性、倾向性条款。严格落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要求。
26.关于“围标陪标特征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加强对项目需求设定、标书编制、开标评标全流程的内部控制,严防指向性或倾向性条款。二是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严格落实评标专家随机抽取机制,对评标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确保评标过程可追溯。三是邀请专家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讲座,提升采购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
27.关于“采购程序违规”问题的整改。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要求,修订局《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严格采购程序,规范采购行为。邀请专家到我局开展政府采购专题讲座,对采购政策、流程、方式进行详细解读,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水平。
28.关于“随意抬高专家评审费”问题的整改。
追回超标准发放的专家评审费,并严格按《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要求执行,巡察反馈以来未发生超标发放专家评审费现象。
29.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的整改。
结合上级部署要求和工作实际,制定印发《2025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议题并组织实施。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30.关于“班子凝聚力战斗力不强”问题的整改。
班子成员加强基层调研,2025年每位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有质量的调研报告。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重要节假日前,均进行谈心谈话。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班子成员不定期与分管条线人员谈话,深入了解职工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需求,听取建议意见。
3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会前,组织专题会议加强学习,明确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政治标准。会上,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认真查摆问题,开展相互批评,达到了“红脸出汗”的效果。会后,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32.关于“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在坚持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将政策解读、廉政警示教育等方面纳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二是规范支部会议记录,做到要素齐全,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三是修订局《人员请销假管理办法》,明确请销假申请流程和管理要求。
33.关于“未按规定收缴党费”问题的整改。
党费做到及时、足额收缴到位,并按要求公示。2026年度党费按照管理规定通过指定云平台按月收缴。
(二)仍需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权责划分与职能定位不清晰”问题的整改。
相关科室日常工作已进行内部优化调整,正积极推动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和职责分工调整
2.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修订局《财务管理办法》,明确固定资产管理流程。正在开展2025年度固定资产清查,并对长期挂账款项进行梳理分析、分类清理。
3.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
积极向盐城市局推荐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精、担当意识强的年轻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建立年轻干部储备库,实行动态管理、梯队培养,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
4.关于“混编混岗依然突出”问题的整改。
强化源头管理,合同制人员未再新增,规范系统人员交流使用。
5.关于“干部轮岗交流不及时”问题的整改。
正在推进相关科室负责人轮岗交流,推动干部多岗位锻炼。
6.关于“环保督察交办件整改推进缓慢”问题的整改。
2024年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件共计49件,已完成整改48件,剩余1件正在推进整改。
7.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质效不高”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危废产生单位纳入省平台系统管理,全市新增危废年收集、处置和利用能力1.6万吨。二是在东台镇试点工作总结的基础上,与东台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联合印发了《东台市生态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市面上进行推广。
三、下一步全面推进整改计划
东台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推动东台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思想政治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深刻领会党中央关于“十五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通过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研讨学,不断丰富学习形式、载体,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以高水平理论武装引领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
(二)推进标本兼治,确保整改落地见效。紧盯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坚持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紧盯时限、严把标准,逐项对账销号。对已整改完成的问题,加强跟踪问效,适时组织“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已取得阶段性成效、仍需长期坚持的问题,强化调度督办,定期研究会办,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止步、群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各项整改工作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深化成果转化,全面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着力推动整改成果向治理效能转化。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将整改与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把整改工作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主阵地,树立实干导向,优化队伍结构,全面提升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的生态环境保护铁军队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以更优生态环境支撑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效体现在推动美丽东台的具体实践之中。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212259;邮政信箱,盐城市东台金海东路1号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电子信箱,jsdthb@126.com。
中共盐城市东台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