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31日-4月19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20 15:18 [ ] 浏览次数:

一、2026年3月31日-4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盐环审〔2026〕11号

关于《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天顺(射阳)风电海工智造项目(二期)(年产20万吨船舶分段钢结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年4月2日

2

盐环审〔2026〕12号

关于《盐城锦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生物纤维素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年4月8日

3

盐环表复〔2026〕6号

关于《滨海县水利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处滨海县振东闸南北港堤圆头水毁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年4月9日

4

盐环审〔2026〕13号

关于《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2-甲基呋喃、800吨2-甲基四氢呋喃、500吨γ-戊内酯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年4月14日

5

盐环审〔2026〕14号

关于《龙冈工业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一期3000m3/d)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年4月16日

6

盐环审〔2026〕15号

关于《江苏好能特种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0万套特种机械车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年4月16日

7

盐环审〔2026〕16号

关于《三丰盈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年产1200万m2高温胶带及保护膜电子材料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2026年4月17日

附件:2026年3月31日-4月19日批复审批决定.pdf

二、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

三、联系单位: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

四、联系电话:0515-69083115 传真:0515-86663817

五、电子信箱:ychbjgc@163.com

六、行政复议与行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审批意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批复公布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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