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2027年盐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5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SSTHJJ2026-JYZXCS001
2.项目名称:2026-2027年盐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28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8万元。
6.采购需求:2026-2027年盐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技术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盐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5年度评估工作;2027年5月底前,完成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复核材料;2027年11月底前协助完成《盐城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2-2030年)》中期评估报告。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本公告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发布。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须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方式)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通过微信的方式(微信号:18036320757)发送至代理机构联系人微信,来完成本项目磋商文件的领取,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5月11日10点00分
地 点:盐城市人民政府21楼东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五、开启
时 间:2026年5月11日10点00分
地 点:盐城市人民政府21楼东会议室(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投标时须提供电子文本一份(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载体为U盘(U盘上须贴上备注供应商名称的标签,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方式:陈女士,0515-68800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凯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亭湖区希望大道58号绿地商务城(蓝海办公楼)12幢4-709室
联系方式:陈先生,1803632075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0515-688007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