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0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发布日期:2026-06-10 09:40 [ ]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5-69083815,E-MAIL:ychbjgc@163.com;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复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盐城成全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松厚剂项目

滨海县

盐城成全新材料有限公司

绿政生态环境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盐城成全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确成硅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出资组建,成立于2025年9月9日,位于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成全新材料拟投资25000万元在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建设年产3万吨松厚剂项目,项目占地51.23亩,建设车间、仓库、罐区等建构筑物,购置液碱储罐、石英砂料仓、配料槽、中转槽、反应釜、化灰机系统等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一)应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先进设备,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项目单位产品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应达到国际同行业清洁生产先进水平,其中能耗指标按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落实。

(二)应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的原则,规划设计厂区给排水系统,严禁初期雨水、生产废水、冲洗废水混入雨水管网。项目压滤洗涤废水经MVR蒸发器处理后冷凝水全部回用,不外排;浓缩碱液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其余生产废水进入松厚剂洗水储槽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测不达标时,在松厚剂洗水储槽采用中和+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类废气处理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消化废气经高效除雾器处理后与生石灰料仓逸散废气、石英砂料仓逸散废气、投料废气一并接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生产车间一29米高DA001排气筒、生产车间二29米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干燥废气、包装废气和松厚剂料仓逸散废气一并接入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生产车间一29米高DA002排气筒、生产车间二29米高DA004排气筒达标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有组织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限值,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四)应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采用“闹静分开”和“合理布局”的原则,对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合理布局,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五)应持续切实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分区防渗要求,对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储罐区、污水处理池及其污水管线、事故池底部等区域采取重点防渗措施,制定并落实土壤、地下水跟踪监测计划和应急响应措施。

(六)应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和相关生态环境管理要求,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规范处置。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要求,严格落实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强化转移过程管理等。

(七)应做好废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号)要求,废弃危险化学品稳定化处理后应及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后作为危险废物管理。

(八)应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环境风险。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要求,建立环境安全预警与应急体系,按环境风险评价提出的对策,储备必要的事故应急物资设备,将本项目的事故风险防范纳入园区应急防控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环境安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新建440m3事故池收集事故废水,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事故废水确保不进入外环境。

(九)应按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志。按照《江苏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监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要求,安装废气、废水自动监测监控设备并与属地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废气排放筒应合理设置采样口、采样监测平台;废水排放口、雨水排放口应设置在线监测、视频监控和由园区监管部门控制的自动排放阀。各类污染治理设施应单独安装水、电、蒸汽等计量装置,关键设备(风机、水泵)设置在线工况监控。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工业》(HJ1103-2020)及《报告书》等相关要求,形成企业环境监测监控能力,组织实施日常自行监测。

(十)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四周应建设绿化隔离带,以减轻废气和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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