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26 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6-12 09:38 [ ] 浏览次数:

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报送2026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办〔2026〕67号)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函〔2026〕19号)要求,现就报送2026年度全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照《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8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一)高级职称

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申报,登陆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sthjt.jiangsu.gov.cn/),在“政务服务入口”点击“年度职称评审”,进入“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系统”填报申报信息。

高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15日—7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申报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需报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正高级工程师的人员需同时提交纸质档案盒材料。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纸质材料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23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提交后需缴纳评审费。评审费标准按照苏价费函〔2002〕62号文件执行。

(二)中级职称

中级职称评审申报,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https://www.jssrcfwypt.org.cn/)职称专栏,或登录“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盐城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http://jsychrss.yancheng.gov.cn/col/col33523/),点击“职称申报”跳转。申报人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带水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中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申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需报送《职称申报人员情况简介表》3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直接入袋;其他材料目录清单中的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入袋。所有纸质申报材料均须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用人单位审核人和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要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集中报送时间为2026年8月19日-8月29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中级职称评审费用将根据评审人数确定收费标准,待网上申报截止后,另行通知。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申报材料经属地职称部门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市本级申报材料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科。装订入卷宗的纸质材料均为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返还。申报人员的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得表彰奖励的证书、已发表的论文等材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审核。

(四)初定职称

初定生态环境工程专业相关职称的,申报材料经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照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各县(市、区)职称部门受理。

三、畅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我市各类企业、非公经济组织中的急需紧缺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所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达到本系列(专业)资格条件年限要求,同时业绩、成果和贡献明显高于本系列(专业)资格条件规定的相应条件,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评审。

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在站博士后可直接申报副高职称,具有副高职称的可直接申报正高职称,在站期间的科研成果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出站博士后在教学、科研等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业绩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高一级职称。

上述“绿色通道”人员在所在单位内部公示时,应将除涉密内容外的业绩材料单独公示。

四、其他事项

1.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审核、评审过程中发现承诺不实的,取消参评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发现承诺不实的,按规定撤销职称,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2. 申报人应按照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通过所在单位申报,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相应评委会办事机构。申报人同一年度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申报职称评审。未尽事宜,申报高级职称的按省生态环境厅文件执行,申报初、中级职称的按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3.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拟于11月底前完成。联系电话:0515-86660716;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16室。

附件:1. 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pdf

           2. 关于报送2026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评审材料的通知.pdf

           3. 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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