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市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2026年度市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技术支撑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盐城市捷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9月18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THJ-2026-JZC-0901
2.项目名称:2026年度市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技术支撑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27.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6.9万元(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技术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000元/个,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技术服务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元/个)。
6.采购需求:根据《关于发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公告2009年第65号)、《关于做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权限下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6﹞5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成立第一届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专家委员会的通知》(苏环办〔2023〕229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程序(试行)>的通知》(苏环办〔2024〕184号)要求,拟委托第三方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发、危险废物鉴别报告复核技术支撑服务,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算起,在总费用不超过26.9万元最高限价的情况下服务时间为一年,如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完成工作量达到26.9万元最高限价则合同自动终止。
8.质量要求: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等文件要求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行业标准等的规定和要求。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承担技术审查任务期间不得承接盐城市境内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环评编制、变动影响分析、环保管家等工作。
3.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本公告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发布。
2.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以上资格条件及要求,并自愿参加本次投标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9月7日至2026年9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周日休息(北京时间,下同)】,须将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电话、邮箱)以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电子扫描件可通过微信的方式(微信号:18601516522)发送至报名联系人微信,来领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文本材料后方可参加投标。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9月18日10点00分
地 点: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317。
五、开启
时 间:2026年9月18日10点00分
地 点:西伏河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31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各潜在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需携带其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认可开标结果。
3.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投标时须提供电子文本一份(须为投标文件正本的彩色扫描件),载体为U盘(U盘上须贴上备注供应商名称的标签,随投标文件一并密封提交)。
4.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造成项目招标失败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
6.本项目落实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精神,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本项目按照苏财规〔2026〕1号文规定,代理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15-86668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盐城市捷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青年东路19号绿阳汇城市广场
联系方式:赵先生,186015165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18601516522
